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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5 | 最近登入:10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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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月發生了車禍 我是從巷子出來的 對方是直行車 那天下雨 我確定我車速不快 一出巷子騎到道路中間就被車撞了 車子撞了我後又撞到停在旁邊的三輛車輛 皆造成損壞 我有受傷有開醫生證明 我只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及修車金額約1萬多元並沒有獅子大開口 皆是醫院及修車收據  但對方(保險公司)一直說車禍我要負70%的責任 因為我出巷子沒有注意 但是對方車速應該也有超速才會撞了我後又追撞停在旁邊的車子 我想直接提告 因為和解兩次都沒有結果 如果我要直接去法院提告可以嗎? 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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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