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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李大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5 | 最近登入:105-1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1.購物平台:台灣樂天市場購物網 (上面的某一店家)2.過程概敘:我在該平台刷卡下單購物,接著當天該商品賣家以無法配送為由取消訂單,並另來信說明是標錯價,我買的價錢的確較市價為低,我共買兩款不同並在下單後不久即收到樂天寄來的已收到款項通知信,賣家說要用6折賣我但跟我下單的價格(約2折)還是差了不少,所以我沒有接受,賣家取消訂單後,我付的款項應該也退了回來(包含紅利點數)。3. 爭議點: (1)依據現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賣家在兩天內提正當理由可拒絕受理訂單,但買家若已付款則契約視為成立,我想請問,"無法配送"或"不小心標錯價"是否為條文內講的正當理由?我的送件地址在各大購物網站都屬可正常配送地址。 又,我刷卡付款並收到樂天寄來的已收到款項通知信,是否視為契約成立,如此賣家還可以擅自取消訂單嗎? (2)目前我是透過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第一次申訴,但是賣家就是不願意依當初訂單賣我,我就算走第二次申訴、調解,是不是他不願意賣我也拿他沒辦法? 如果走訴訟模式是不是他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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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