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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5-05 | 最近登入:111-0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開門不慎讓狗脫逃往鄰居那追去,當下馬上追過去並叫住牠,鄰居很鎮定的告訴我"你的狗咬我,我要告你!" 當下我以為狗真的咬他了,向他表示歉意並詢問傷勢想查看一下,他不給看.. 接著我說"要不要我送你到醫院?"他說他自己會去,再次表示他要告我 接著警察來了,原本他也不讓警察查看傷勢,但警察說要拍照採證他才捲起褲管,當下連警察五人完全看不出有任和紅腫等傷痕更別提咬痕,警察還提醒他"如果狗沒咬你,對方是可以告你誣告"當下鄰居向警察說"我就是有辦法拿驗傷單來告"留下雙方資料後警察就走了,接下來我就接到警察要我到警局作筆錄的電話 而驗傷單的內容是"挫傷",警察也好心的提醒我監視器有拍到狗衝向他,接下來我就衝出來抱住狗。 不久後有動保處的人到家裡去拜訪,但我們已回台北工作並不住在家裡,動保處又說要我寫事情的經過並且簽名蓋章後寄回去給他們。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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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認為,倘若對方真的告您傷 ... (恕刪) 曹律師你好 當時連警察都說對方這是再浪費社會資源,今天若真的狗咬到他了他告我我也沒話講 但事實並沒有,他卻拿著驗傷單內容為"挫傷"來告我 我上網查了一下所謂"挫傷","肌肉直接被外力撞擊造成纖維斷裂或血管破裂的現象則成為肌肉挫傷",我不知道一隻5公斤的臘腸狗如何能撞擊造成他挫傷卻又看不出任何的紅腫 我並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再告對方誣告,只想讓事情快點落幕 擔心的是,這樣我會被判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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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