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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5 | 最近登入:105-1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工作時間:7/28至8月結束,9月份離職。 公司算的時薪:112元(把當初談的28k除31(天)在除8(小時)得到的。 公司給我的薪資:時薪(112元)*我工作總時數(187.5小時)再扣勞健保 得到的是20468元左右。 爭議的部分:小弟當初與公司談的是月薪,我有7月份的薪資袋證明我基本薪資是28K,但要領8月份薪資時,公司稱我是試用期員工,所以薪資要以時薪來做計算,得到的薪資(20468元)與當初談的月薪28K相差之大,小弟8月份也有做足一個月的時間,當初沒有口頭告知也沒有白紙黑字說明,試用期是領時薪的,在勞動契約上也並未告知試用期是領時薪計算,小弟也有特別詢問在職並與我同期進去的員工,發現他們的薪資也是領月薪,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小弟的權益是否有受損,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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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有說要休養三個月,有機會針對學費之部分求償。 房律師您好,想跟你請教一下,為何針對學費部分,是有機會求償,而不是一定可以求償,請問是什麼原因?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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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03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弟是就讀大學的同學,小弟想請教有關車禍的求償部分,小弟在五月初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腳受傷,行動不便,家住四樓公寓無電梯,醫生的診斷證明上有註明需休養三個月,所以交通事故後都沒有辦法去上課了,請問律師大大們,這樣子有辦法跟對方求償學費的部分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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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01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車禍狀況: 小弟的事情是這樣,在五月初載女朋友,我方是綠燈直行,當時時速四十幾公里,我過路口也有注意減速,但對方是闖紅燈左轉,因他突然出衝出來,使我緊急煞車,造成我們滑倒,沒有發生碰撞,可是只差不到半公尺就會碰撞了。 受傷狀況: 因發生交通事故後,小弟運氣好,只是手臂及腳擦傷,並無大礙,但女朋友腳姆趾骨折,以及手臂和腳多部擦傷以及腳嚴重挫傷,腳只要放到地上想站著就會痛,事後兩個月內行動不便,需使用柺杖才能勉強走路,因為他家剛好是住在四樓公寓(無電梯),他平常根本無法自理三餐(因使用柺杖難上下四樓),所以我都照三餐照顧他。 診斷證明狀況: 車禍後我們持續到醫院看骨科和復健科,接受治療與建議,現在因需跟對方求償,所以請醫生看診斷證明,但診斷證明上沒寫到需休養多久,只寫到病況,小弟有去問一些醫生朋友,他這個醫生做法並沒有錯,因為醫生的確只能寫到有關他專業的部分,他只能寫他看到受傷的地方,不能隨便寫需專人照顧或休養幾天。 問題: (1)像他因車禍後也喪失工作能力,他是在補習班教國小生美語,因工作內容有時候會要走跳,與小朋友互動,所以他根本無法工作,可是醫生並沒有寫到需休養多久,請問這樣有辦法跟對方求償嗎?或者是到法院後,向法官說明,會有勝算嗎? (2)因他三餐無法自理,都需要照三餐買飯給他,請問這樣有辦法向對方求償專人照顧的部分嗎?或者是到法院後,向法官說明,會有勝算嗎? (3)最後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像小弟女朋友的診斷證明上假設真的沒有寫宜休養幾天或宜需看護,但是事實真的需休養及一些照顧,這在法院上,真的會沒輒嗎? (4)因前天有與對方開調解,對方認為沒有發生擦撞,他不想賠償,可是初判表很明顯的是有因果關係的,小弟知道初判表只能做參考,像現在已經事情已過三個月半,小弟怕現在申請交通事故鑑定,會不會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提告對方,是不是先直接將案子送地檢署處理,再來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謝謝各位大大抽空看,或幫我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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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8-19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車禍狀況: 小弟的事情是這樣,在五月初載女朋友,我方是綠燈直行,當時時速四十幾公里,我過路口也有注意減速,但對方是闖紅燈左轉,因他突然出衝出來,使我緊急煞車,造成我們滑倒,沒有發生碰撞,可是只差不到半公尺就會碰撞了。 受傷狀況: 因發生交通事故後,小弟運氣好,只是手臂及腳擦傷,並無大礙,但女朋友腳姆趾骨折,以及手臂和腳多部擦傷以及腳嚴重挫傷,腳只要放到地上想站著就會痛,事後兩個月內行動不便,需使用柺杖才能勉強走路,因為他家剛好是住在四樓公寓(無電梯),他平常根本無法自理三餐(因使用柺杖難上下四樓),所以我都照三餐照顧他。 診斷證明狀況: 車禍後我們持續到醫院看骨科和復健科,接受治療與建議,現在因需跟對方求償,所以請醫生看診斷證明,但診斷證明上沒寫到需休養多久,只寫到病況,小弟有去問一些醫生朋友,他這個醫生做法並沒有錯,因為醫生的確只能寫到有關他專業的部分,他只能寫他看到受傷的地方,不能隨便寫需專人照顧或休養幾天。 問題: (1)像他因車禍後也喪失工作能力,他是在補習班教國小生美語,因工作內容有時候會要走跳,與小朋友互動,所以他根本無法工作,可是醫生並沒有寫到需休養多久,請問這樣有辦法跟對方求償嗎?或者是到法院後,向法官說明,會有勝算嗎? (2)因他三餐無法自理,都需要照三餐買飯給他,請問這樣有辦法向對方求償專人照顧的部分嗎?或者是到法院後,向法官說明,會有勝算嗎? (3)最後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像小弟女朋友的診斷證明上假設真的沒有寫宜休養幾天或宜需看護,但是事實真的需休養及一些照顧,這在法院上,真的會沒輒嗎? 謝謝各位大大抽空看,或幫我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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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8-14
各位律師您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2015年12月中某天晚上與同學在校外打籃球,當時是一對一打籃球,我防守對方,對方是進攻,我防守沒有移動,只是防守他,但對方突然轉身想進攻,因身高的關係,對方頭部直接撞擊我的牙齒,造成我兩顆門牙,一顆歪掉,一顆斷裂,雖然歪掉的那顆門牙有治療成功,但不幸的是另外一顆裂掉的牙齒,需要做植牙手術,我認為這個是嚴重的運動意外傷害,因為造成牙齒一輩子的後遺症,因為需要持續保養植牙的那顆牙齒,加上不能再用那顆牙齒咬太硬的東西,手術費用是五萬元,我有與對方協調賠償,我一直很有誠意地跟對方談,從我六成對方四成一直談,最後對方只願意出一成的金額,因為對方認為打球意外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只有道德責任,所以他根本不想要賠償,只想出一成的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打球意外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對方賠償嗎?台灣的法律都沒有保障這種嚴重運動傷害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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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