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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9-05 | 最近登入:105-2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那您書狀只要註明案號及股別,稱對方為 ... (恕刪)
了解了 已經送去法院了
感謝謝律師忙中抽空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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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3
我要立一份悔過書 內容 [因為細故 _________ 無禮於原告......]
請問____裡面應該寫什麼? 我是比中指 那我裡面就寫比中指嗎?
要連答辯狀一起寄過去式不是也要有正本跟一份繕本呢?
還有不知道原告姓名怎麼辦?只知道姓氏,這樣沒辦法立書....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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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是雙方當事人間的契約關係,內容應與對方討論彼此同意之後再簽署,名字也可請對方提出以確認身分 ... (恕刪)
我們沒有要和解的意思,因為和解金要太高了,而且我不小心認罪了因為第一次去法院..
我只是想遞上答辯狀加上悔過書給檢察官,還我個清白,可是不知道對方的名子,請問除了打電話去問,向法院詢問能問的到嗎?
謝謝沈律師忙中抽空回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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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1
事情是這樣的 我坐在我姐男朋友的汽車後座 突然聽到後面有人猛按喇叭 然後我就看前面發生了甚麼 結果有車停在路邊小朋友在上下車 可是後面還是一直按 我覺得不是我們的問題 所以就拉下車窗對他比中指 他用行車紀錄器告我 我第一次去偵查庭的時候傻傻的 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 我就認了... 之後經過詢問免費律師說可以寫答辯狀 請問我認罪了答辯狀應該怎麼寫說我當初不知道這個意思 因為要和解他說要3萬..可是我們沒那麼多錢 還有答辯狀是要有幾份繕本呢 直接雙掛號寄給法院就好了嗎? 因為我不知道原告的地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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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9
我在車內只是覺得他的喇叭聲音很吵 想讓他別再按 所以才比中指 我沒有針對他 是針對那個聲音
這種說法檢察官會認同嗎 我真的沒有針對人 當時也沒有面對面 別人也不知道車子裡的是誰 我也不知道.....
瀏覽:1643
日期:1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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