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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5 | 最近登入:105-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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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你一下 我在使用拖把過程中 髒的拖把放在乾淨水桶要使拖把濾水 我雙手都拿著拖把做上下濾水動作時 右手握在最頂端的塑膠位置塑膠突然掉落一瞬間我的臉被拖把不鏽鋼桿子割到人中位置逢11針~我要求對方負責 對方只推給保險公司~也表示僅賠醫療費~因為受傷的地方在臉上使我非常困擾和受傷~請問我可以告刑事嗎~如果告民事也只是賠所以收據和醫療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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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