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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魚子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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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在獸醫院等候拿藥時(一旁有體重機),一位小姐帶狗靠近我們旁邊要使用,對方狗上體重計,我們來不及反應拉開,咬傷對方的狗(均有上牽繩)
當下在獸醫院醫療,我們告知對方及獸醫院會全數負擔醫療費
(皮肉傷)
現在對方家人要求要我們負擔 請假損失及精神賠償等費用
約5萬元
已發地方法院提解
我們想知道 答辯狀 怎麼寫
我方不能接受
若對方有先告知一聲要使用,讓待在一旁的我們有注意,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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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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