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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揚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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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4年但常吵架,去年認識網友有搞曖昧,對方生日於是在對方家過夜,後來我老婆再我手機裝木馬,所以有我和他曖昧的通話內容,和上網找按摩的紀錄,後來也寫了悔過書,事後我也沒找網友,現在他要告我通姦和妨礙家庭可以嗎?也會影響我那個網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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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