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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我因105/6/4凌晨酒駕,0.82濃度,後來至警局一晚後隔天下午送至地檢署開簡易庭。 當下檢查官提到我不需要再開庭,但實際判決要由法官審判,然後我有請求因初犯,深表悔意,請求從輕量刑。 以下問題詢問: 1.如果判緩刑是否就不算有案底? 2.大約何時判決結果會出來? 3.這中間我還可以做些什麼事能幫助從輕量刑?(找關係?) 4.我沒有被查扣駕照,那我可以這中間都還可以開車嗎? 以上問題,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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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