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o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6 | 最近登入:105-0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今年年初小兒 (當時未滿18 )  經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在"全國啟動訓練機購"工作的員工(李小姐), 這一位李小姐也很積極的向小兒推銷上課的課程,費用共 ntd 9800  ,因為當天我小兒沒有帶錢, 李小姐 說先幫小兒代墊 報名費 ntd 3000 . 上課前再請我小兒將代墊的 ntd 3000和 餘額  ntd 6800 一起給他(李小姐) 即可,並簽了報名表 . 但這報名表上的一些說明等等. 並未讓小兒帶回來 詳加閱讀,只是當天跟小兒說明.並安排上課時間 2/19  ,  但因後來 小兒因要準備學測統測補習上課 ,  所以有跟李s 說無法當天. 李s說 幫我們辦研訓 .等考完 在上課,最近因小兒實在是沒有時間 上課 想要求退費  .但對方說沒辦法退 . 想請問這樣合理嘛!! 當時未滿18歲 並沒有父母陪同簽的合約  這樣成立嘛!!!
瀏覽:428
日期:10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