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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家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6 | 最近登入:10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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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先生假日就搞失蹤,沒有對家人交代行蹤大約半年時間,上個月我在他的電腦發現他存的手機照片,跟他臉書某位女性朋友po文照片一樣,比對拍照時間後,確認是假日不在家期間,陪那位女性朋友吃飯的照片。 我先生一直逼我要離婚,他以前不會這樣,我懷疑是因為這位女性朋友的關係,所以用臉書私訊給這位女士,我語氣很客氣的請她如果遇見我先生,拜託她勸我先生回家,我跟孩子都在等他回家。 我接著又私訊給這位女士的女兒,請她如果看見我先生去他家,拜託她幫忙轉告我先生,我跟孩子在等他回家。(我沒對這位小女生說兩人交往之類的話,純粹拜託她) 然後再私訊給那位女士另一位較大的女兒,跟她說,她母親最近的交往對象是我先生----請她幫忙勸告母親,放過我先生------ 最後發私訊給那位女士前夫,請他幫忙勸這位女士,放了我先生------- 我先生曾經在假日陪她逛大賣場被友人撞見------友人看過照片,確認是這位女士。 如果她要告我毀謗或妨礙名譽之類的,會成立嗎?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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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