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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6 | 最近登入:105-0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已與男方協議離婚(還未蓋章),可是條件是監護權給男方, 孩子女生三歲照舊給女方帶在身邊照顧(女方本來就是照顧者, 給男方分居快兩年),原因是男方離婚後怕孩子被女方帶走避不見面, 縱使女方保證不會並且有約定要看小孩隨時可以約時間,男方還是堅持要監護 (還是要白紙黑字寫上孩子讓女方帶在身邊不能隨時帶走, 也不能強制不讓女方看小孩?)   請問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女方順利拿到監護權又離婚 (上法院男方無過失可能無法判離婚,只有分居兩年這個條件而已) 而且案件都會等很久,怕男方當時又反悔無法順利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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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