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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0-06 | 最近登入:106-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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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 凌晨的時候 跟朋友吵架 朋友找一些人 然後約我出去要處理 我害怕我一個人過去會出事情 所以我帶一把西瓜刀 然後到那邊後 我就兇他們說 要來打架都來 然後講完我就走了 結果他們報警 事隔沒多久 我自己到警察局到案 請問我這樣算恐嚇嗎? 如果算 會很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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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