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uisu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6 | 最近登入:105-15-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被害人)收到了警局的證人通知書, 聯絡到承辦人向他表明我已經和被告和解,不會前往製作筆錄,我想問的是:   我沒去前往作筆錄,我還會收到"法院"寄的處刑書嗎?  p.s 因為被害人至少30人以上...我只是其中之一
瀏覽:972
日期:105-06-15
您好 我在今年三月初左右跟著投資比特幣 但是後來大家拿不到錢 跑去報案 在事情發生後 我有跟被告私下和解 他退還我投資金額的百分之十,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解決, 在昨天我收到桃園刑警大隊寄來的證人通知書 以下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還望各位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1. 刑警大隊寄來的證人通知書上要求我下週出庭 這算是開偵查庭嗎? 收到此書若因要工作 是否需要請假不出席 還是說一定要出現?有強制性嗎? 2. 我想更改之後所有法院文件的收件地址 ,請問可以在處刑書出來之前查到股號字號,進行陳明住所變更嗎? 若要查詢該如何查? 3. 陳明住所變更地址 可以把更改地址改成郵政信箱(信箱是我本人的名字)或是存局候領嗎? 以上 還望回覆感激不盡!
瀏覽:5196
日期:10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