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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王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6-06 | 最近登入:10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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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遇到一個瘋子,那瘋子在Facebook上面說很喜歡我女朋友,但我女朋友根本就不認識他也表明有男朋友和有結婚的規劃,他竟然回說反正孩沒有結婚前他都還有機會然後想要進一步約出來認識認識,就在我女朋友多次拒絕後甚至封鎖那個瘋子,那個瘋子竟然還重新申請帳號,然後跟我女朋友說他有認識警察朋友可以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幫忙請電信警察用Facebook的上站資料查出我女朋友的家住哪和手機電話~這真的非常過份,偏偏我女朋友不小心將這個威脅言語刪除了沒證據了~這實在太過分了,電信警察真的能這麼隨便因為私交就動用國家資源幫這瘋子查出我女朋友的資料嗎?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是用英文名字,電信警察真的因為私交就有辦法幫人家以透過ip的方式查出臉書(Facebook)使用者的隱私資料(包括真名和住家地址)嗎?我女朋友又不是犯人憑甚麼要被那個瘋子認識的警察這樣查出底細,這樣不是很可怕嗎?電信警察疑似利用職務之便案查人家臉書(Facebook)的登入ip查人家的住址 ,我們的法律就不能反制嗎? 真的太過份又太變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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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