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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波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6 | 最近登入:10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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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我有朋友最近與知名健身房產生消費糾紛。 事實如下:我朋友幾年前與甲健身房簽終身會員,一次繳清五萬多,每年只要繳999的清潔費,就繼續享有會員資格,但是他們有規定在三個月的期限繳,否則就自動喪失會員資格。後來甲健身房被乙健身房收購,乙承接甲的所有契約。朋友去年有繳999元,但沒保留收據,後來某天被乙業者咬定逾期沒繳999元,當然沒會員資格。朋友請消保官協調失敗,現在要打官司。我們問一下法律系學生,知道可以用消保法攻擊對方要催告,但也查幾則判決,好像這招都被法院打槍…   但我們真的沒保留收據也沒其他證據,只好用這招。 目前已經結束第一次言辯,法官叫我朋友改一下訴訟聲明,法官說聲明要適合強制執行。 朋友原本的聲明:請求被告應恢復原告會員資格及辦理續約事宜。 我們不太懂法官的意思,是要把執行內容寫詳細點?如果是  要怎麼改? 請各位律師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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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