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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6 | 最近登入:106-0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當初在簽租賃契約時,對方表示他是律師所以由他擬定,內容有一條是,我方收回標的物非屬自用時乙方得以相同條件優先續約承租,合約到期對方不接電話不會訊息,有什麼方法,不要出租給對方,又怕對方不回應車子不移走,事後又說他有權優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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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5-13
你好,親戚的小孩甲方(男生18歲),騎車自摔導致後座乙方未成年女友(15 or 16歲)頸部、腰部有受傷,住院休養中,乙方家長要求男方賠償一切醫療費用以及休養期間不能打工(飲料店)的損失,甲方家長承諾答應,也有到院探望(水果、紅包),之後女方家長要求,若乙女嗣後不能再飲料店打工,要求甲方亦賠償工作收入損失、精神賠償等等(獅子大開口),請問這些要求合理嗎?甲方父母如果走法律途徑有什麼主張?但甲方父母有其他顧慮是甲乙女人有發生性關係,請問怎麼辦?
瀏覽:812
日期:10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