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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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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我之前支票借人使用,現我已不同意授權並多次告知都不返還空白支票及印鑑,如果我寄出存證信函,對方一樣不返還,甚至已簽發的票款擺爛不支付的話,我應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請對方自付清償責任? 銀行方面是否能以存證信函撤銷付款?或該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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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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