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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30-06 | 最近登入:10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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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家族有繼承土地買賣後的財產分配下來,因為父親方是大家族,除了阿嬤及其它長輩,兄弟姊妹的部分也都有被分配到。問題是,父親本身有精神疾病,種種因素,沒有辦法前往法院領取,於是父親的部分一直被擱置在法院,負責的法律事務所說一定要父親本人親自領取,沒有其它辦法嗎? 想詢問是否能用代理的方式領取? 有什麼條件能讓阿嬤或是小孩子方能夠替父親領取嗎?因為父親的狀態也不可能簽什麼法定代領人之類的任何文件,所以想知道是不是有可能用父親有精神疾病的狀況申請代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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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