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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澤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2-07 | 最近登入:105-0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昨天在7-11竊取一包毛巾價值99元 被店家發現報警 在派出所作筆錄時我有和店長道歉 店長說他不會上訴 移送到法院時 檢察官問我話我有配合 而且我也有表現出有悔改之意 最後檢察官問我是否有前科 我沒有 他就叫我限制住居 並說會請法院做簡易判決 我是想說我是不是可以再做一些事情例如郭寫封信之類的 讓檢察官或法官知道我是真的有悔改之心 可否判我緩刑 不然說真的有前科的話 工作真的不好找 謝謝律師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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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