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珮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8-07 | 最近登入:10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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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租屋
合約於暑假開始7月到期末考的隔天到期.
這樣算起來剛好是一年.
但9月11才入住 合約也是寫9/11入住.
算到期末考隔天也只住到10個月而已.
那麼房東可以跟我們收到12個月的錢嗎?
他一直跟我們說不管什麼時候入住就是收12個月的錢.說他一直都是這樣收~
後來我們給他多收的兩個月的房租
他收了可是忘了看著他簽收在契約書上就走了
現在退租了他在賴帳說他明明沒收這兩個月
然後不退兩個月的訂金
整整坑了4個月的房租.
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把錢拿回來嗎或者告發?
ps.水電也是沒照規定收可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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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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