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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7 | 最近登入:105-11-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五年前買了一平房,二前年有一地主告知,房屋後面有佔到他人土地,要我們買回或將佔到的部份拆除,否則告侵佔。 但因為他是道路,要賣建地的價格,我們覺得不合理,且沒有錢可以買,我們願意拆給他,但他又要我們自己拆,但我們當時買來就是這樣,且沒有能力自行拆還給他! 不知道這樣應該如何處理? 他告侵佔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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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越界建築,必須釐清當時候建築時,該地 ... (恕刪)   前屋主並未告知有佔到他人的地,且我們當時購買時,也是原樣,這樣若未能控訴侵佔,是民事糾紛,會造成什麼問題嗎? 另外,請問請律師的費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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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