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vivi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7 | 最近登入:105-11-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我為被告人今年21歲沒有前科,今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當時於網路上下訂衣服,也匯好款項9000,然後於當天用不同fb帳號下訂衣服講了一樣的後五碼與金額,導致讓他們以為有兩筆訂單都匯好款,然後第二次又以一樣的手法匯了6480,但商品沒有完整收到,但畢竟是我做錯事在先,他們說可以和解,和解金額為92880,本人知道詐欺為非告訴乃論,即使對方有意願和解,我還是會有刑事責任,想請問我到時法官會問我什麼?以及是現場繳出92880嗎?
瀏覽:514
日期: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