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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v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7 | 最近登入:1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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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本人無前科記錄,因分期買物品,多期未繳款,仲信公司要告我詐欺,和解方式一次付清全款項,但我現在經濟能力不佳,真的無法一次付清,而且我是分36期,繳過2期,中間有18期未繳,就得一次償還嗎?沒情可說嗎?我還沒開庭,那如果我在開庭前真的一次還清,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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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