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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洁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09 | 最近登入:101-0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之前買車辦了貸款分期 每一期都有一張單子 每個月都繳一張單子  貸款4年 約有48張單子  但在單子全數繳完之後的二個月後  一直接到催繳通知 說我有最後兩期車款未繳  約3萬3千多元..一直到在公司收到要扣薪的法院通知書 才將積欠的3萬3千多元費用全數繳清...對方打電話來跟我說收到我的轉帳..但是還要我繳一筆延宕費用+法院的什麼費用 共是14646 於是我打電話到書記官那裡詢問..書記官認為我有問題可以提出申訴..可以告對方...告訴我 延宕的費用不該是從第一期的時間開始計算 而是從逾期的時候才開始算的..我想提出申訴 卻不知道該怎麼做 在申訴期間..是否會開始扣我的薪水呢..感謝律師幫忙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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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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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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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