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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09 | 最近登入:102-31-03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本人於前妻育有2子,與前妻於101年協議離婚,大兒子由前妻扶養,次子有本人扶養;前妻於101年9月要求本人同意大兒子出養,本人因受前妻多次以法律、欺騙或將對本人施予不明手段等方式,當場有家人見證及錄音,本人無奈並於101年12月簽下出養同意書,於102年3月裁定,但本人發現裁定書中有多項不實,如本人於裁定送達前10日內示出證據證明不實,想請問律師,這樣前妻是否有犯罪?如本人抗告,對於裁定是否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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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1
你的問題我有遇過,警方方面都是以路權、違規來分辨責任歸屬,如你自己並無優先違規(無照駕駛、未帶駕照與行照、非能行駛車輛、混淆視覺之非法改裝或故障等)與而後違規(行駛違規)以及路權問題,也有證據(如行車紀錄器、見證人、監視器等)能證明是對方優先違規;我比較可憐一點,被撞之後才知道我的路線並非優先路權,而是我賠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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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1
你可以報警,不過這是歸屬於網路警察,以前在玩無名小站時常常有這問題!但會久一點,因為警察必須先查出IP,追蹤IP,如果對方是在網咖,那有可能會找不到!(因為有時帳號不等於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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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1
當肇事發生當下必須報警拍照備案,如對方逃逸,請留下肇事證據(擦撞痕跡、影片、損壞零件),而證據警方方面會有些蒐證(因警方權限),你也有自行蒐證的時間,不過沒人身傷害、公共危險、多項肇事獲多項違規等狀況的話,警方一向會很消極,如當時確認只有那一台車是以逆向進入此道路,當下卻發生肇事,那輛車的嫌疑就很大,再交給警察鑑定擦撞,有行車紀錄器就不用這麼麻煩而已。如果找不到人可以找車主,車主有責任!我們車行這邊之前有人開公司車肇事後來我們車行維修,但沒多久警察發現這輛車就把車拖走說是肇事逃逸車,並詢問我們車主是誰,我們連絡拿車過來的人,他也是推辭,車還是被拖走鑑定(因該是有重大肇事),如照你說的因該可以針對車,因為公司車不可能會讓警察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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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