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雪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6-22-06 | 最近登入:106-2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因為刑法難對法人有刑責,如果打民事官司會比較容易,就是告一些像不當得利、侵佔之類的,另外估算你的「評價」價值,以「累積時間」、「平均交易額」做為基礎,請求損害賠償一個金額。 刑事部份如果你想提告,也只能告企業負責人,可以告一些像幫助犯、妨礙自由、背信罪等,並主張定型化契約無效等,只是成立的空間不大,懂這方面的律師不多,現階段大環境律師很容易陷入一些無關緊要的聲明誤將那些理解為「契約」,導致辯論方向完全錯誤。 目前因為帳號使用問題正打算對露天提告,剛好看到你這篇,說中我心聲。
瀏覽:801
日期:10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