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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丫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7-09-08 | 最近登入:11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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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下相關漏水問題,我們是一樓住戶,約二年前發現房屋的浴室、走道有漏水情況,觀察了一個月,因為還是持續在漏(各層樓的浴室 走道位置是都相同的),就通知二樓屋主,他們有請一個水電師父,但後來來了以後,水源還是持續在漏,這二年期間,已陸續通知十多次,並也有寄存證信涵,但二樓屋主也有寄存證信涵給三樓,說漏水是他們造成的,後來三樓也有找水電,可是一樣漏水還是持續在漏,這二年期間整間房屋都佈滿壁癌、發霉、漆的粉層…我們實在受不了,就一起提告二、三樓(因雖然漏水源無法確定,但能肯定的是二樓的防水層有很問題,導致二樓的水會流到一樓),現在想說請法院公證第三方單位來檢查,但若查到是共管部份的話,因為我們當初只有提二、三樓訟訴,那這筆費用屆時會是怎麼分配?因這是六樓公寓,若是共管不是大家一起分擔?還是會因為我們沒有提其它人員會變成是自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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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