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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飄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5-09 | 最近登入:10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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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我目前在一間幼兒園上班
當初上班時有跟園所簽約 簽的是''助理教師任用規章暨簽約書''
問題來了
1 當助理老師沒過多久 大概過了2個禮拜 就告知我8月份要升我為帶班導師
請問合約要重新簽屬嗎?!
當初園所告知我是8月份要接班 實際上是8月的最後一個禮拜才正式接班(之前的?導師也還在班上 所以8月份剛開始班上有兩位導師我+?導師) 等到8月份薪水下來才發現 8月份的薪水跟7月份還在當助理老師時的一樣 並無加薪 但當時我已經開始參與導師會議沒有在做助理老師的工作了
2 合約上有註明試用期3個月 是從契約生效日算起?! 還是受聘日算起? 還有聘用人名稱是老闆
受聘人是我 見證人是園長 但當時與我簽約的人是園長 聘用人並無簽章 這樣合約還有效力存在嗎?
如果想要離職還須負擔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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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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