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04-01 | 最近登入:109-04-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沒有其他因素 不管對方原不原諒 和解不和解 也有可能對方當下答應原諒你 可對方只有當下口頭上的說明 你沒有辦法提出 和解說明? 對方仍對你提出告訴你卻不知情? 其實最簡單的就是拿起傳票 撥打電話 給書記官 諾是這些簡單的案件 書記官電話中就會跟你說明怎麼回事了
瀏覽:837
日期:109-01-04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