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kk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0-17-06 | 最近登入:110-1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想請問一下
家父過世之後,有房地跟現金、股票
現在幾個兄弟姊妹沒有繼承的共識
請問要向法院告分割遺產
需要先把房地辦理繼承登記(變成共同共有)
(等於要先繳遺產稅跟辦地政登記?)
還是直接提告就可以了?
因為現在也沒人去辦遺產稅跟地政登記
不知道這樣提告會不會有問題
瀏覽:427
日期:110-06-17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