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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Y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1-28-06 | 最近登入:11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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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收到工務局的違反建築法第25條之規定,我該怎麼寫陳述書? 因為是透天厝後面一樓遮雨棚增建部分,被告知違建,致電去工務局說有涉及到,防火巷違建部分,然後被檢舉,有致電去工務局尋求了解,工務局人員表示:只要寫出屋後違建部分甚麼時候興建,跟個資與聯絡人,然後與我表示他們到時候會調出圖紙,來確定是否占用防火巷,也不需附甚麼建築證明、或者是房屋土地證明,因為他們說得很簡單,想請問他們說的是對的嗎? 透天厝屋後違建,是因為房屋在民國83購入時便存在的東西,因為當時附近都沒有建築物,全都是空地,所以當時長輩購入也不清楚是否是違建,所以想請問各位陳述書就像工務局表示這樣寫就好,還是要寫得很詳細包含給建築物謄本或是房屋稅籍證明等等之類的東西嗎? 感謝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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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