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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1-04-12 | 最近登入:113-0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最近收到判決書內容~ 運輸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且不得非法持有或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 下列是規定 第 37 條 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有罪判決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一、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 二、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或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三、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 四、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或第八條。 五、懲治走私條例第四條至第六條。 六、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四條或第六條。 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犯前項第三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於申請執業登記前十二年以內未再受刑之宣告或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 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期滿。 計程車駕駛人,犯第一項所列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有罪判決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除符合前項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與執業。 計程車駕駛人犯故意傷害、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至第二百三十五條及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各罪之一,或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且三年內不得辦理。利用職務上機會犯侵占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有罪判決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且三年內不得辦理。 計程車駕駛人,受前二項吊扣執業登記證之處分,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發證警察機關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前條及本條規定,應廢止其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者,由警察機關處罰,不適用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經廢止執業登記者,其執業登記證由警察機關收繳之。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資格、執業登記、測驗、執業前、在職講習與講習費用收取、登記證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 請問我能開計程車嗎?  謝謝
瀏覽:44
日期:113-03-31
請問LINE的對話記錄有明顯的交易毒品行為能當販賣證據嗎? 謝謝
瀏覽:161
日期:112-03-16
受刑人在服刑時為了有人可以去看他(跟寄東西給他)假借跟人交往然後出監後立即失聯! 書信中有提到出監後要一起生活以及叫人家幫他寄菜或買東西給他! 每個禮拜去看他2次(每次都會寄菜 他信中會要求幫他寄什麼菜) 每次都幫他買百貨跟寄菜也寄錢給他 請問這樣能告詐欺嗎?   謝謝~!  
瀏覽:154
日期:111-12-30
重點是當事人說勒戒完就沒事~不會被撤銷假釋 怕他因為不想讓家人操心因此說謊~ 一般來說假釋中只要驗尿被驗到就會假釋撤銷了~況且他已經第2次了 而且勒戒還沒去報到 因而通緝被抓到的~ 但他信誓旦旦的說勒戒完就沒事 真的很懷疑他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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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12-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假釋是有保護管束的,您被勒戒,基本上應該是必 ... (恕刪) 重點是當事人說勒戒完就沒事~不會被撤銷假釋 怕他因為不想讓家人操心因此說謊~ 一般來說假釋中只要驗尿被驗到就會假釋撤銷了~況且他已經第2次了 而且勒戒還沒去報到 因而通緝被抓到的~ 但他信誓旦旦的說勒戒完就沒事 真的很懷疑他所說的~"~
瀏覽:262
日期:111-12-06
請問假釋中驗尿沒過然後戒癮治療~戒癮治療中又驗尿沒過 然後被判勒戒~勒戒沒去報到後來被通緝,通緝中被逮到後直接送勒戒所 請問這樣會被撤銷假釋嗎? 當事人說他不會被撤銷假釋 ,只要勒戒完就沒事真的嗎?  謝謝~!
瀏覽:262
日期:11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