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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周小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3 | 最近登入:101-20-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周律師您好 在問題中所說的是並非網路上的廣告設計公司,而是普通實體店面的招牌店,因為請我們找圖片(我方工廠並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如今事情發生了,把一切罪責都歸到我們工廠,就是這一點令我們心理挺不舒服的,所以才會來此詢問「招牌店」是否有同樣的罪責...希望律師能幫忙回答這一點問題...   工廠<--------->招牌店<------------>攝影師 工廠:協助找圖,無收取費用     招牌店:無說明用途要求噴畫及公告使用    攝影師:因招牌店言論所以直接找工廠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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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20
我是在做大圖輸出工作的業者,因為中南部這邊很多廣告公司為節省麻煩都會要我們工廠代為找網路上的照片來進行設計,其中一件因為不需要合成,因此被原拍攝者發現而想要要求賠嘗... 請問:一、委託我們的廣告公司有沒有需要負的連帶責任 二、我們大圖輸出工廠需要負責任嗎 三、假如拍攝者獅子大開口,工廠方面想要上法院,會花很多時間嗎 祈求律師先生能給我一個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建議) 謝謝好心的您,祝身體健康 事事如意
瀏覽:911
日期:10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