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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卻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10 | 最近登入:10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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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太清楚我的問題該分在哪一類.. 我跟我媽的關係不算好,小時候她經常偷翻偷看我的錢包、日記、抽屜、寄給我的信,她也會翻我哥我爸的東西,只是我特別討厭這種行為所以我每次反應都很大,結果她跟我說未成人前她都可以動我的東西,可是我現在已經23了,她還是一直偷看偷翻我的東西,我爸也跟她講過不要這樣對孩子,她就一附:你就是藏東西做虧心事不然幹麻害怕別人翻,我是你媽當然有權利。 前幾天,她自己跑進來我房間借東西,就趁機翻我抽屜,看到我有買演唱會跟高鐵的票,就開始罵我,但這是我自己用薪水買的耶? 我太生氣就去他房間打翻她的書,她就整個起肖,我跟她講不要隨便亂動我的東西, 她說:房子是她的,她為什麼不能動?難道我沒有我的隱私權嗎?房子是她買的所以法律上她真的可以隨便動我的東西嗎? 還有,因為去年底我大學畢業開始上班,她就開始跟我說:我工作後一年開始要給她錢,可是我叫她直接跟我說她一個月要多少,她都不講只叫我去問我朋友們給媽媽多少錢, 但我朋友都不講,因為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而且我不喜歡我媽那種態度,之後她再問我就跟她說1個月1千,她起先只說太少他就說要去問她朋友女兒們都給他們多少。 可是就在前幾天,她翻到我買演唱會的票(我不是第一次買演唱會的票被她知道),就整個大開口1個月要4千,我不是拿不出來,我只是很不喜歡她的態度,有種趁火打劫的感覺。我自己願意省錢買演唱會的票到底關她什麼事? 所以我跟她說:不可能,我只會給你1千,她就整個發飆。 我的重點是,從她開始講要給她錢時,我就有去問我朋友們但朋友們都不說,我不知道標準,期間我也跟她講過3、4次叫她自己開個數字給我,但她一直假掰說:你自己去問你朋友,你自己決定一個月要給我多少。 然後她說她現在要告我,還一直說法律規定子女一定要拿錢給父母,就算我搬出去搬去國外都要給。我真的覺得我媽的思維有問題,這兩件事在我覺得都是她有錯在先,然後她一直說我不給錢就搬出去還要告我。 我想請問,關於隱私權還有錢的這件事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條款可以保護我的? 還有,有過這種父母告子女,子女贏的嗎?我是已經有心理準備她要告我,房子是她買的所以到時法律可以叫我搬出家裡吧?那我搬出家裡,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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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nb ... (恕刪) 那我再請問您,如果我搬出去法律上有規定義務要每個月給家裡或父母錢嗎?以及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如果以我媽翻我東西這點來看,今天如果真的上法院,它會是什麼罪?依您這樣說好像隱私權很界定模糊,我必須有實際的影像畫面才算是舉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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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