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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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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的行為不構成詐欺,對方既然贈與,也沒有權利要求返還 謝謝律師幫我解答另外,以下有這則新聞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678 關於...『贈與時留下白紙黑字寫清楚是為了結婚才送禮物,若結不成就要歸還。將來雙方若有糾紛,才可從msn、簡訊、電子郵件或手機APP訊息,作為有利證據,討回贈與物。』當時沒有立下白紙黑字字據說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是msn聊天紀律有講到這樣東西須歸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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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7
您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事情是這樣的...去年8月在網路上認識了我的前男友9月允諾交往,10月他畢業回國,那是和他第一次見面  (1)交往期間,出門逛街買了個迪奧包給我 送包包的當天他說晚餐陪我去和同學吃羊肉爐懷疑羊肉爐有加味精、他對味精敏感,害他不太舒服(噁心想吐) 他跟我說他想留在台中隨便找個地方過夜 因為只是交往初期,也礙於女性矜持,我不那麼快與他過夜當然我也擔心他身體不舒服,時間也晚 我跟他說:『我不方便過夜,快回家,你爸媽照顧你我也安心些。』他話越來越少、臉越來越臭 我一路陪著他買票、等車、慰問他心情;他一語不發   (2)因為我的筆電用了幾年,開始出現頻繁熱當情況常常跟他聊天聊到一半就自動關機他決定聖誕節送我台筆電,因為他比我懂電腦,所以他幫我找而我也了他一條萬寶龍皮帶給他(因為他剛好也想換了)   (3)3月我生日,他之前耳聞我想買單眼說生日禮物送我單眼,我跟他說單眼要玩的、要研究的東西太多 現在功課比較忙,緩緩好了 可是他還是送了  他的生日禮物我也有送他名牌香水    4月底和他提分手(原因:個性不合),他為此感到氣憤 說他對我多好多好,我不是真心對他我承認我經濟上沒有他好,我不像他買禮物吃飯都可以報統編 但我送他的東西全是自己賺來的錢買的 分手後他說雙方之前所贈與東西皆歸還,當作沒認識過 我傻眼了 因為我秉持著送出去的東西沒有拿回來的 並且贈禮當下我完全心甘情願,因為他是我男朋友 現在他說要回到當初不認識,我其實也想 但是回憶都在,要怎麼抹除!? 不管是好還是壞的回憶,對我來說都是一個不能取代的回憶!   昨天中午我有傳訊給他 怕他再生氣,所以口氣柔和跟他說我願意賠償他辦網卡給我用的違約金 下午他就打電話給我爸,把我和他的交往經過通通告訴爸爸 還說他問過律師,說可以告我詐欺 最後還再打一通,請爸爸別罵我我自己也爬文,看了好多,這樣並不構成詐欺阿只是我現在不知道要怎麼做 想請問專家們,如何把這件事情圓滿解決,該如何跟他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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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