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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06 | 最近登入:101-18-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雖然法院判您得易科罰金,但您卻無力支付罰金,可以至地檢署執行科承辦股書記官說 ... (恕刪)  律師你說 5年 是不是包含 我去辦新帳號 也是被列入中 (還是5年內不能辦新帳號) 解除後 是不是我就可以實用自動化的系統?(例如自動薪支轉帳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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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8
我因帳戶好心 借給 遊戲上認識的朋友  後來因朋友界會錢給我沒法匯 去銀行後才知道我因詐騙案列入 警士帳戶 現在 法院判刑出來拉 判 協助詐欺  拘役59日 可一科罰金 1日 1千元 但我沒錢 也不想被關 是不是可以聲請 社會勞動 社會勞動的條件是?(大約多久能服役完) 還有警士帳戶 何時才能解除?(線再找工作 因為帳戶問題大家都不要 現在只能打打零功過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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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直接向地檢署聲請易服勞役  那基本上要事先準備哪些資料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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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