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恐嚇、妨礙自由、公然侮辱
- 小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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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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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4月14日時,因為有一人欠我錢,因此相約在內湖談判,結果到了目的地後,事主不但沒出現,還教唆了約10幾名黑衣人到場,因此我被10幾人以2把蝴蝶刀、棍棒毆打,並恐嚇不讓我離開現場,那時我已經血流不止了。
其中有一名拿刀往我脖子方向揮過來,因此我用手去阻擋,造成左手掌虎口被刀劃開、另一名以蝴蝶刀往我大腿刺兩刀,造成我兩個月沒辦法工作。
其他人則是抓住我用棍棒一路毆打、且都有用行車紀錄器錄下,現場也有找到兇刀、棍棒,警方也當下到場抓到部分的人,共六名。
在今天8/23日,我收到檢察官已殺人未遂的起訴書起訴他們
想問,和解金我可以要求、每個人10萬嗎? 6人60萬等,想問會不會太超過 ?
另外,刑事附帶民事狀,是否在地檢署時就必須當庭交給檢察官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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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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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刑事案件,依您所詢,回答如下:
1. 和解金額要看您這邊的想法,沒有標準答案,基本上有單據的部分一定可以請求,另外你可以請求一定的慰撫金,慰撫金就沒有絕對標準。
2.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可以等刑事庭那邊分案後在法院那邊即可。
若尚有其他法律疑問,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https://who776.blogspot.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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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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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多少沒有一定標準,也跟被告每人財力有關聯,建議開繳高金額再來談判,附帶民事在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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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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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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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針對和解金額您可以自行依據雙方財力狀況
以及傷勢對您的影響程度斟酌
若您所提出的金額對方無法接受
得於刑事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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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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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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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應等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提出,至於請求金額,可以包含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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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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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第 488 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是您可以在起訴後至第2審辯論終結前提出損害賠償,您可以去電向管轄法院詢問是否已經分案?再按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是您可以請求部分包括實支實付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勞動能力減損、薪資減損、維修費用等及精神慰撫金,除精神慰撫金由法院裁量外,其他部分均係有證明,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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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8-2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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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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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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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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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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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您的情形要求60萬元的賠償金並不過分,但是倘若個別和解的話會影響整體的求償金額,建議您要考慮清楚。
2、因為案件已經起訴了,所以附帶民事請求必須向刑事庭提出。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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