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問題:生前贈與和死後遺產的分配問題,請專業人士盡力實務解答。
- 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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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3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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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有兒女數人,生前曾在長子甲的強力要求下,私下將所有不動產過戶給長子甲,在代書的幫忙下,是以買賣作為過戶原因。
問題
1.母親死亡後,其他子女知道後忿忿不平,請問是否有辦法取回不動產作為遺產?
2.??母親另有現金,但年邁無法外出,平日要花費是將銀行卡或簿子交由長子甲的女兒乙代領,死亡後甲乙2人不願交代哪間銀行和剩多少現金,請問要如何查出哪間銀行?若現金於死後被領光,是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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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很重要,拜託一定要回答。
母親不識字,名下的不動產是來自父親死亡時繼承,但母親曾表示不曾去過戶政辦理印鑑證明,死後子女中有人去調初次需親自辦理的印鑑證明,發現有該文件10年前成立但上頭卻沒有代寫人或見證人(當事人不識字也不會寫名字),公務員也說不可能有此情況,請問若證實該印鑑證明不合法,效力可否推及父親死亡時的財產狀況?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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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3 08:49 最後編輯日期:109-05-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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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若已經辦理贈與,則無法列入遺產分配範圍。
2.若未得母親同意下提領現金,可能涉犯偽造文書以及侵占等等刑事犯罪,惟有無成罪空間你們請當事人就細節與律師詳細討論。
3.繼承是否無效,必須端視當初繼承過程中是否有瑕疵,並且注意時效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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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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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412條: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
第416條: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是倘您母親係以贈與方式為之,除非有證據證明係在無行為能力下為之,抑或被強迫為之,否則倘無贈與可撤銷之情事,贈與一成立,您母親即非所有權人,無法主張遺產;再按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倘若贈與係在您母親百年後2年內為之,可以主張繼承人之所得遺產;最後倘繼承人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即使用被繼承人遺產,可能會有偽造文書及侵占等嫌,此部分需就相關爭點釐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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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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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母親生前沒有生病而無法辨識,很難主張契約無效,至多只是要求對方必須依約給付價金。
2、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交付相關遺產資料,如果對方拒絕,應該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侵占告訴,並請檢察官查銀行資料。並且可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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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3 22:00 最後編輯日期:109-05-0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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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生前如果已合法贈與,贈與的財產就不是遺產,無法由其他繼承人分配。而被繼承人死亡後,所有財產已屬全體繼承人共有,需全體繼承人同意才可合法提領存款。父親過世時,母親並非唯一繼承人,除非其他繼承人都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因此,其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或以其他方式放棄繼承權利才是問題的關鍵,母親過戶是否有瑕疵反而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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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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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0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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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過戶部分,您得提起返還不動產之訴,然而您需舉證兩造間確無買賣或贈與等法律關係
二、現金部分,得提起侵占告訴,然而此為親屬間之侵占罪嫌,需於6個月內提起
三、父親遺產部分,若該印鑑證明不合法,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等罪,但因此不合法是否會影響您父親死亡時之財產狀況並不一定,還需調閱其他資料才可確定,因您母親並非唯一財產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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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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