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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公然侮辱

  • fu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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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15:55 
  • 文章人氣:357
  • 個人積分:60
  • 請問:

    提告對門的房客公然侮辱,不但辱罵髒話.撞門.還大摔東西,
    但只知道她名字,書狀內該怎麼寫?
    有案發錄音檔案,還需要其他房客作證才能成立嗎? 
    如果整段錄音檔很長,是需要逐字逐句全部打成文字稿?

    還是重點段落打就可以?

    若遞狀後又出現這樣辱罵的狀況,是追加於該案給檢察官?

    還是另起新的一案?

    ~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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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16:1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4456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且倘係私訊,則並不符合”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至於逐字稿部分需將被告犯行部分列出,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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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16:1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948
  • 律師評價:437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01163號
  • 您好,若不知道如何撰寫可委請律師代撰,影音檔須完整詳細的逐字稿,提告後若又發生公然侮辱,可以補充狀方式再遞交地檢署。

    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來電,我們團隊提供基本免費法律諮詢,力禾法律 (02)2755-1003#22 或 LineID:boycoco211。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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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16:1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妨害名譽)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刑事判決終結前)就其損失(財產權受損部分)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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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19:53 最後編輯日期:109-09-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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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33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先就您所詢回答如下:

    1.只知道她名字,書狀內該怎麼寫?

    寫年籍不詳並在書狀內敘明被告線索。

    2.有案發錄音檔案,還需要其他房客作證才能成立嗎? 

    可以不用,但證據越多當然越好。

    3.如果整段錄音檔很長,是需要逐字逐句全部打成文字稿?還是重點段落打就可以?

    建議全部打出,如此可以清楚觀察來龍去脈。

    4.若遞狀後又出現這樣辱罵的狀況,是追加於該案給檢察官?還是另起新的一案?

       都可以,但追加告訴比較迅速。

    若您對相關程序不熟悉,建議委託本人住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https://who776.blogspot.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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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22:2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18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需準備繕打完整之錄音譯文。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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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23:23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9698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準備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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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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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6 23:44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5596
  • 律師評價:774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請問:

    提告對門的房客公然侮辱,不但辱罵髒話.撞門.還大摔東西,
    但只知道她名字,書狀內該怎麼寫?
    有案發錄音檔案,還需要其他房客作證才能成立嗎? 
    如果整段錄音檔很長,是需要逐字逐句全部打成文字稿?

    還是重點段落打就可以?

    若遞狀後又出現這樣辱罵的狀況,是追加於該案給檢察官?

    還是另起新的一案?

    ~謝謝~ 

     

    一、將被告的地址、名字詳述,由檢方或警方可以查明即可

    二、建議您可以將錄音檔內對話全部打成逐字譯文

    三、如果再發生,以追加告訴理由狀再遞給同檢察官即可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或來電預約到本所討論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陳玉庭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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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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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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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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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9-2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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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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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10-02 21:51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44456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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