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敬啟者
本人位於宜蘭縣的房子約於2年前出租給房客,因去年初起即多次延誤或積欠房租至今年1月止達5萬多台幣,經寄出存證信函後,約定3月13日交屋還清租金.但昨日委託朋友前往查看時,發現已人去樓空.而累計到3月13日止所積欠房租為NTD66,666(另需確認水電費用是否繳清,另有保證金NTD20,000).因已人去樓空,不知如何以法律途徑求償(目前只有房客的身分證號碼).
請協助.
BR
IVAN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先寫對方的名字跟身分證,法院會要求提供地址,再拿法院文件去查對方地址
確定後就可以直接扣對方帳戶了
Dear 林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的內容,但想請教因本人戶籍在台北市,是否到台北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或是必須到宜蘭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感謝.
*********************************************************************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