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8月中旬上班途中騎機車跟人相撞
對方也是騎機車,我在內線直線行駛,對方騎左邊突然右轉讓剎車不及擦撞滑倒
對方沒有受傷,而我粉碎性骨折,我需要復健一年以上
我們也有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初判分析表
肇事原因:卻是我未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突然右轉我怎麼保持距離
之後對方有出來說只願意理賠機車強制險
我之後的開刀醫療和復健,跟我半年以上沒辦法上班
請問這是否可以跟對方要求理賠
訴訟中可另聲請送鑑定,如對方過失比您多,您可請求醫藥費,工作薪資,喪失的勞動力,增加的生活費用,精神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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