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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浪人 104-02-16 23:19
交通委員鑑定結果:對方肇事主因,小弟我為肇事次因 交通工具:對方摩托車,小弟我開車 傷勢:對方大腿骨粉碎骨折更換假骨,我開車所以人沒事 損失金額:對方醫藥費薪資及其他損失等等約40萬元左右,我這邊修車損失11萬元左右 目前官司進度:因對方開出的金額無法負擔導致無法合解,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已起訴我,目前待法官開庭審理 ----------------- 日前對方告知願意降低賠償金額,以30萬元合解,但保險只願意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所以我需再負擔15萬元(自己修車已負擔11萬,但因自己負債相當多,且有2個小孩要養,實在沒辦法再負擔15萬,想請問 1.如開刑事庭,雖對方是肇事主因,但傷勢算嚴重,法官所判決的刑期大概落在多久? 2.如刑事庭結束後,民事庭的部份,法官是依照單據後再依責任比例判賠償金額嗎? 3.保險公司只依照單據及責任比例賠償15萬,如法官判賠20萬,那另外5萬還是由我負責?還是保險公司會再拿5萬出來? 4.因每月需繳許多貸款,15萬的金額我無法負擔,那我車子的維修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以上,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要如何做才是最好解決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
、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或使用Line輸入帳號 Q789336 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此類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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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為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ching 103-12-18 16:02

您好:

我騎機車於雙黃線違規左轉,被後方機車撞倒,我左手腕粉碎骨折,對方下巴縫4針,警方有找到車禍現場錄影帶。

交通事故初判:對方無肇事責任,我雙黃線違規在先負全責。

對初判有點不服,我沒及煞車,對方若沒分心或車速過快,不至於撞上我。

我想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請問有機會變更嗎?該如何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本身權益?

我還能做些啥呢

 

就有關您所提(過失傷害)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初判表不服,可聲請鑑定,但是原則上來說部會有太大之歧異。建議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共識。

 您好:

建議可將您的具體意見附上相關現場照片及圖說等資料

鑑定委員會詳細說明

也最好能委請專業律師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rgo 103-11-07 21:59

就情況先解釋一下

我從停車格出去與機車擦撞,導致騎士跌倒撞到安全島,膝蓋部分有粉碎骨折,當時已經有打方向燈也有小心看後照鏡,還是不幸出了意外,推估對方也有意快速繞過我車而不幸擦撞,但這方面沒有人會信,畢竟事故處理的交通警察也說大部分的肇事責任在我身上,刑事部分為初犯緩刑民事附帶賠償被要求1000多萬,裡面包括對方提出從他現在到退休的薪資,精神賠償之類的,但是傷勢是粉碎骨折,沒嚴重至殘廢甚至無法工作,休養還是會恢復,最後法官判決是600多萬,但是家境不佳,並沒有辦法拿出那麼多錢來賠償,本身也是大學生而已,請問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目前正在上訴中,上訴了現在也被宣布到庭外和解,但對方堅持要500萬才肯和解,我方並無太高的資產,想說能降就降,這樣的case,多少錢和解才合理阿?對方是快60歲的中年人士,而我尚未出社會的大學生,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那麼多,最後我想問個問題,不是說法官會視經濟情況而來才決金額數嗎,怎麼一個未出社會的人會被判到如此高的金額? 這也不是滔天大罪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對方計算損害賠償金額之方式及數額,加以爭執請求酌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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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23: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賠償金的部分,比較高的可能是精神慰撫金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

2、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由法院依據雙方經濟能力做判斷,但是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則必須依據對方失能的狀況跟薪資做計算。

3、倘若有意上訴,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以利訴訟攻防。

 您好:

除了經濟狀況外,

法院也會視對方之傷勢及可評估之工作損失、

醫療費用、增加之生活支出等損害而定賠償金額

不過計算上會因不同之法律見解而差異頗大

Egg 103-10-03 12:15

車禍發生日期:103.05.13
我右手手腕骨折 右手無名指開放性骨折 肌腱斷裂及血管一條整條斷裂 右手小拇指開放性
骨折(醫生說碎成三塊還不到粉碎性) 全身多處擦傷 挫傷 瘀青
現在兩根手指遠端關節攣縮 已經無法彎曲伸直 醫生也說無法復原了

對方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

我行駛機車道 時速約40~50(機車道速限40 初判表被寫超速)
到對方轎車車門邊 對方突開車門將我撞飛 由於是撞到中段 車頭瞬間改變方向 所以人飛
人行道 沒遭到後車追撞
http://ppt.cc/azIr 機車遭撞後
http://ppt.cc/DN9K 現場圖
http://ppt.cc/YIFB 初判表
http://ppt.cc/uafy 同事拍的

目前支出費用
醫藥費:25000左右(上下班出車禍 所以有勞保免部分負擔)交通費:13000左右(每次來回醫院約220元計程車費)看護費:36000(需人照護一個月)


薪資損失:198000 醫生診斷書註明需休養6個月 去年扣繳憑單上薪資平均33000車損:15000醫療器材:1000左右


超速部分,到時候會有肇責問題嗎? 從右側開門不管我速度多少,應該都不影響事故的發
生?對方的是跑車,車門也整個壞掉,假如有肇責問題,說不定肇責幾成的車門就吃掉很
賠償

昨天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願賠21萬含強制險 且說之後的醫療行為都不能申請強制險(我現在仍持續復健)
甚至跟我說 我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有領勞保不能跟他們要求薪資損失  是他們不計較 且只願賠前三個月薪資 
然後我說我手指關節攣縮對我以後有影響 他們還說他們手指也不是直的的風涼話 讓人嚥不下這口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過失明確,若其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先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李 103-09-25 14:41

 小弟所在公司不滿5人沒有勞保.屬於下游廠.商 因為要進                      出化工廠要有勞保加保證明才行. 於是老闆幫我們加保於上                    游場商那.小弟2個月前做自己公司的工作摔落造成2腳跟骨                    粉碎骨折.出院時詢問老闆可否申請職災?他叫我自己找                      人辦.且似乎不願補償我.我有問過勞保局加保別家公司不能                     申請 .也問過上廠商會計他說最多也只能申請住院時間.有一                    天老闆來電他說:勞保費他出的我憑什麼跟會計說要申請職                     災.要 申請先把勞保錢清一清再說.請問我該怎辦才有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5 16:0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該事件是職業災害,那麼您可以向雇主請求之職災給付,不會因為誰負擔勞保費用而受到影響,更何況,勞保本來就應該由雇主負擔。 2、 不過有關於投保於未任職的公司,此部分可能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業務登載不實等行為(此部分有爭議)。
林智群 (klaw) 103-09-25 18:43

你現在既然掛在其他公司名下,只能請該公司替你申請職災給付,

至於你跟你老闆部分,

因為勞保資料看不出來你跟他的雇主員工關係,

要向他請求職災費用,恐怕有困難 

joe 103-09-24 20:43

請問女兒(小三)在安親班?外教學,?至國小玩溜滑梯,女兒往下滑時,底下的小孩未及時離開,兩個小孩相撞,對方手臂粉碎骨折責任歸屬,賠償問?,如何處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是安親班帶去,則安親班即負有監督義務,所以本件安親班仍應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安親班收有家長所給付之安親費用,故有依善良管理人責任盡到保護小朋友之義務,然因 安親班之疏失致使有另一個小朋友受傷,故當對方小朋友家長告您與您小朋友連帶責任時,可加以抗辯。 

台北人 103-09-22 17:03

我前陣子騎機車等紅綠燈時,在靠近十字路口的地方違規迴轉,接著另一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撞到我右後側機身,我左肩胛挫傷他膝關節骨折,當時有警察來做了紀錄(警察也說我們雙方都有錯),但事後初判表上卻說對方無肇責只有我有違規,已申請車禍事故鑑定覆議了但結果還沒下來,我認為對方也是有肇責的:

1.有兩段式左轉號誌也有待轉格,但對方卻未依號誌直接左轉  

2.警方只看圖就說對方有路權我沒路權距離十字路口不到1公尺的地方他撞到我,直行車才有路權,他違規轉彎我也違規迴轉(我都幾乎轉到正面了,否則他車頭怎會是撞到我右後側機身?),那憑什麼他有路權我沒路權?  

3.對方說他當時車速只有20,怎麼可能? 我在幾乎沒車速的情況下迴轉,他撞上來,我們都沒倒地,如果他不是車速過快,怎麼可能撞到腳粉碎骨折?

之後有陪對方到醫院,對方住院之後我也去探視一次,對方說原本的醫院不好轉診到大醫院,還私下找國術館喬骨頭.....一開始我們約出來談,對方要求15萬(我只有保強制險,機車強制險已理賠他8萬,15萬是他另外要求的),去到調解委員會對方帶了保險員,開口變成要求50幾萬,談不成的情況下我們兩邊互相提告,現在事情拖了好幾個月對方打來說沒耐心等,要求10萬私下和解,我該接受嗎? 我確認過了,強制理賠還有12萬的額度但他們卻沒去申請,跑來向我要錢......這是不是表示他們的醫療單據有問題才會申請不到?目前車禍事故鑑定覆議還沒下來,也還沒收到開庭通知,我不確定10萬這個數字是否合理?萬一之後上法庭對方會不會又是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的講一堆,是否到最後我要賠好幾十萬(對方信誓旦旦這樣講),實在不想一直承受這種精神壓力,但是10萬也不是小數目,是該靜候法院判定還是跟對方和解呢(當然會簽和解書)?謝謝>< PS 我是學生,對方是28歲的超商店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2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和解金額的部份,合理的處理方式是提出請求明細、提出診斷證明書、請求金額的相關單據,包含醫療費用、估價單、薪資證明等。

2、此類過失傷害案件,建議盡量與對方和解,但倘若對方無法提出相關單據,則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再和解都還來得及。

3、有關於和解的部份,則建議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作成或是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Mon Gi Gi 103-09-10 10:38

昨天進行第一次偵查庭,肇事者是 "業務過失傷害"

開著大貨車送貨途中因不當超車導致我老婆摔車膝蓋粉碎骨折

對方在庭上表明自己沒任何動產以及動產,只有一份工作

我想請問

由於他是駕駛著公司大型貨車,而他本身所屬公司從事發至今都沒有到場

或者是簡單的電話慰問,我方能否針對 "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 ((昨天出席很肯定他還開著該肇事車輛前來出庭))

來逼迫他們雙方出面處理事故債務問題 ??

我方對肇事者保險提出共約 120萬的理賠金,倘若可進行假扣押我方須提出約40萬的擔保金嗎 ?

肇事者昨天也已經明確承認自己犯行

且雙方已進行過兩次調解均未達成共識

蘇子良 (馬克) 103-09-10 10:42

 您的太太可先申請強制保險理賠,至於您對該貨車駕駛及公司均可申請假扣押,擔保金是以請求金額三分之一計算,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10:49

您好,如果蘇大律師所述,

補充如下,擔保金額部分,大部分是三分之一,但是有彈性,不一定制式化就是三分之一,侵權行為部分有時候會更低。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Mon Gi Gi 103-09-10 10:57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您的太太可先申請強制保險理賠,至於您對該貨車駕駛及公司均可申請假扣押,擔保金是以 ... (恕刪)

請問

可以直接向對方肇事者投保公司申請嗎 ? 次數 ?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應不太容易可以對保險公司進行假扣押

因為在保險公司有脫產之虞部分即難以提出釋明之證據

非常有可能被法院駁回聲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n Gi Gi 103-09-03 20:31

延續先前的問題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76012 

目前已經準備好上 (偵查庭)

私立 - 奇美醫院診斷書乙份  公立 - 成大醫院職災診斷書乙份 調解不成立文乙份 (2次和解不成) 車禍鑑定報告 (對方100%肇責) + (車禍監視器) 車禍膝蓋粉碎骨折x光碟乙份

九月九日車禍案件即將出庭,我們還需要準備什麼 ? 

會請我們被害者發言 ? 需要注意哪些情況 ? 

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 ? 向哪個單位提出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或由自己撰寫大概之事件經過(人事時地物具體載明),以加速檢察官開庭之效率,如此亦可讓檢察官有較佳之印象 。

至於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則是於檢察官刑事起訴後,再具狀向法院提出。

 您好:

1.如果只是就刑事偵查庭之準備,目前應已足夠,不過最好有明確之訴狀作整理,

   以方便檢察官辦案,會比較快結案。

2.一定會讓告訴人發言表示意見,應注意說明白事發經過,不要因為緊張講錯前後矛盾。

  當然也要趁機蒐集對方陳述之內容,不過非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不能作筆記。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係於檢察官被告起訴後提出(無須繳一審裁判費),

  亦可隨時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

  但如擔心對方脫產,就最好要作假扣押,不然告贏的判決也只是一張廢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n Gi Gi 103-09-04 06:41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裁判費 是我方自付,還是可以要求由對方付 ??

2. 如果順利偵查庭有機會直接結案嗎 ?

3. 如果檢察官當時起訴肇事者後,我方是需要再寫訴狀送民事法庭

    還是直接當場提出民事賠償 ?

4.  開庭中,自己本人(告訴人)可以做筆記嗎 ? 

 

御揚 103-08-22 22:38

6/21  對方駕駛農用車(無車牌行駛於一般道路在非路口及跨越雙黃線左轉於對向車道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肇事逃逸造成我

右手掌第三指節骨折

右手無名指骨折(恐未來無法正常彎曲)

鎖骨閉鎖性骨折

右小腿脛骨粉碎骨折

我是職軍月薪3萬3

這段時間約6個月交通計程車費約33600

醫藥費7萬

醫生說骨頭約要半年才能長好

恢復期約一年之後還要在開刀把鋼板鋼釘取出

如果要求對方賠償和解金大約能要求多少?

1.如果要求民事賠償 原則上就是你自己列舉的數額 都需要提出相關單據證明 另外加上精神慰撫金 你可以依受傷程度抓個10-20萬左右去談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ych19 103-08-02 22:28

我想請問我朋友的兒子在晚上11點多的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了,對方又肇事逃逸,等到隔天找到人的時候,身上的酒味已經沒有了,問他為什麼逃逸,他說手受傷去擦藥,這樣的話,是不是就不能說他酒駕了,刑責是不是就比較輕了,現在我朋友的兒子在加護病房,說是顴骨粉碎骨折還有腦震盪車頭也幾乎全毀... 這樣大概會怎樣判決或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仍會有肇事逃逸傷害罪等相關犯罪。又待檢方起訴後,被害人得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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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全 103-07-27 20:38

您好:

一個店家雇用未持職業駕照的員工,執行送貨業務,且交通違規(雙黃線逆向行駛),發生與機車對撞,致使騎士體傷腳粉碎骨折,如合解不成可否向駕駛及車主(店家)提告?告甚麼項目?

謝謝

 

                                               阿全敬上

Mon Gi Gi 103-05-27 18:50

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昨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只有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戶口 ? 如何申請 ? 有什麼樣的條件才可以申請,來逼迫資方與肇事者出面處理 ? 

日前已經向地方法院遞送刑事訴狀 案件已自行送車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已經進行兩次調解 傷者申請職災或者工作能力鑑定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必須向法院聲請,待取得法院核發得假扣押之裁判後,去向國稅局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向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駕駛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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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Gi Gi 103-05-08 02:30

年初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住院開刀隔天肇事者有到院關心之後到目前為止只有簡單電話問候沒有實質行動,讓人感到誠意不足(住院一個星期)。

目前醫院單據,日常用單據,機車損害....等相關單據都幾乎備齊

五月份有進行第一次調解但因為和解金額沒有共識未成立。

因為追朔時間也漸漸急迫,想要在第二次召開調解時讓他們與保險了解,他們即將面臨刑民責任,所以想多了解在營業用大貨車肇事的部分,刑民事的部分有哪一些法規可用 ??

 

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您所述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應已出爐,則若該大貨車駕駛涉肇事因素致人受傷者,建議趕緊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免超逾告訴期間,另若對方仍未積極處理者,則可逕行提起民事訴訟或待被告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請求權之時效期間為二年,提出刑事告訴無中斷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效力,併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民法第191條之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保險公司的利害關係和被保險人的利害關係正好相反而衝突(保險公司想著少賠一點、被保險人則希望不管賠多少把事情擺平就好),所以被保險人面臨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來講,實際上是沒什麼壓力可言,除非被害人的求償金額明顯低於一般行情,否則保險公司不無可能會拖到民事判決確定賠償金額才會賠償

 1.刑事部分就是業務過失傷害罪   2.民事部分可以主張行為人跟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1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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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Gi Gi 103-05-27 05: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Mon Gi Gi 103-05-27 05: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出刑事

fat 103-04-23 19:58

不好意思林律師,,我弟弟他上個月出車禍,,,對方紅燈撞到我弟,,,結果車子報銷了我弟去醫院檢查還發現他膝蓋粉碎骨折,,,對方態度很囂張,,還硬要說是我弟不對,,,請問林律師我該怎麼向對方求償呢???可以告他刑事嗎??麻煩您了

林京鴻律師 () 103-04-23 20:12

您好,對方紅燈造成您弟弟膝蓋粉碎骨折,可能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如果對方是職業駕駛,則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對方紅燈也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交通法規,您可以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提出刑事告訴,但必須注意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規定,提起刑事告訴後,您另外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以維護您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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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樂 103-04-18 20:52

弟弟未成年無照駕駛母親的機車,後座承載學校友人,甲:弟弟 乙:友人

乙方 請 甲方載他出外遊玩,於深夜撞上路邊障礙物,

乙方友人 股骨頭開放粉碎骨折及 脛骨骨折 醫院評估3個月腳不能踏地

至少需1年癒合

乙方家屬向甲方求償,請問

1.乙方是否有責任?

2.如果賠償多少錢算合理(大約評估)? 

3.私下合解跟上法院哪個會比較好?

 

您好,建議是私下和解,通常是負擔醫療費用以及包個紅包當精神賠償,建議可以包個一萬六千八給對方。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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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知道您弟弟是未成年且無駕照的話,則對方會有與有過失而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之問題。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依法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需視相關單據證據方能細算。

若對方開的和解金額您能接受,當然就以和解為優先考量,畢竟本件還會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當然對方金額開太高的話,您也無需勉強接受,進入訴訟都還可以再作無責抗辯。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乙方若有過失,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弟弟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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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rajan 103-03-19 22:31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karajan 103-03-19 22:24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01:12

您好!民事部分若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求償了,除非先合法撤銷和解契約刑事部分可以告過失傷害,但只能告肇事者本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被詐欺撤銷和解契約,進而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亦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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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 103-03-04 23:55

感謝法律諮詢家.各位大律師得幫助

小弟有關國賠問題希望得導律師幫助.內人於101年6月因踩到道路坑洞.左橈骨粉碎骨折.經手術治療後.3個月.我想請問以下問題請幫忙

1.內人與我共同經營小吃店.自受傷後停業10個月.有去國稅局辦理停業共10個月.我該如何要求賠償.醫生證明103/2/3寫須修養3個月須專人照顧.暫時無法工作.繼續門診複健治療.我只能要求3個月嗎.我能主張10個月兩人的營業損失嗎.如果不能又該如何計算

2.依目前傷勢手肘無法完全伸直只能20-120度.手掌無法完全翻平.無法提重.我們能要求失能賠償或後續醫療賠償嗎.需要醫生開怎樣的證明.

3.因為停業後客人流失生意下滑.可要求賠償嗎.以哪個項目要求.

4.又因此無法照顧母親.請外籍看護.增加的開支是否也要求償.以何明目要求

6.至國術館做複健推拿.只有證明沒有收據.可請領醫療費或往返交通費用

7.手術後手無法伸直又有7公分?痕.至今手肘無力.無法工作.無法自己洗頭.合理的精神賠償求償多少.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賠償之依據,仍應以單據為主,目前看起來,比較難主張者應屬營業損失這個部分,因為此部分要先證明到底損失有多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應先向主管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後,才能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您似應先與機關請求協議之,若協議不成,方得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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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103-02-28 22:37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朋友(以下稱A友)和另一朋友(以下稱B友)出去玩

B友載A友於交叉路口(此路口無紅綠燈)和一輛小貨車相撞

貨車行駛於幹道上而我的朋友們騎於支線

依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為我的朋友們騎過去撞小貨車(基本上小貨車緩慢向前行駛),我的朋友從小貨車側邊撞上

事故發生後A友右小腿粉碎骨折(至少要一年才可復原)而B友氣胸

大致說明我的兩位朋友雙方家長討論出的處理方式

A,B兩位朋友的家長意思是站在同一陣現向貨車司機提出求償

但這段期間B友方面較為消極而追訴期將至A友怕得不到醫療賠償機車賠償(此機車是A友向其另一朋友借的)及隨身財物(例如手機,相機...等等)的損失賠償

想請問各位律師

1.A友是否有權向B友索賠

2.B友和貨車司機誰有義務要負舉證責任?

3.有什麼方法能讓這事件較為圓滿落幕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了

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行車事故鑑定之結果如何?
在概念上,被載的乘客是可以單獨對所乘車輛之駕駛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或民事求償的。

?

 求償提告之人應負最終之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對方依法即無責任,何須賠償

阿仁 103-03-01 01:13

驗定結果我不太清楚(不好意思)

但我想請教律師,有關鑑定結果會影響到和解的哪個層面?

然後對於你說在"概念上"是指無法律依據嗎?

不好意思再次請教您了

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1 01:25

您好!鑑定結果認定沒責任的人可能就不會願意賠錢,自然不會願意和解;您可以請求有過失的人賠償,但舉證責任一定是求償人應負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相關鑑定結果出來後,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與比例,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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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103-01-29 19:32

律師您好

我在12月發生一場車禍綠燈直行後被一台機車從座後方撞過來 後來我就人車左邊倒下 導致左邊鎖骨粉碎骨折 肋骨骨折 那台機車撞了我之後又再撞上前面一台車 

因對方態度太差 故我選擇提告 但今天開庭後 他的說詞完全與我不同 他說是我為了閃車擦撞到他 而警察初次判定竟判我與他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好意思 我想問得是 我是從左後被撞 我為什麼要保持安全距離 而另外一位受害者已經和對方和解 今天出庭也未到 我想應該是不會出來作證 

當初是那位受害者跟我說對方騎車太快為了鑽車 而擦撞到我 可是現在兩方說詞不一 第三人也不會出來作證 那這樣我該如何是好 感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釐清犯罪事實分析,以利您相關權利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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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馬到成功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恭喜發財

 

1.刑事案件如果認定你也有過失  可能會影響將來民事訴訟求償比例  亦即你可能要負擔一部分過失責任  會降低你求償金額    2.如果你認為車禍發生原因可能有疑問  你可以聲請交通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如果將來對於鑑定結果不服  還可以再行覆議   但聲請鑑定需要繳交三千元  這部芬提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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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寶 103-01-27 12:55

我在12月30號騎車下班回學校途中,被一位紅燈未成年駕照的國中男生撞到,對方當時有倒地卻牽起車就跑了。我的左腳開放性骨折粉碎骨折跟斷三節,左手小拇指也有受傷,住院14天,開刀裝了內固定器,第二次裝了內固定器,醫生說至少要休養半年之久。這10多天對方只是帶著水果來探望,直到出院前也沒有表是什麼,一開始就跟我們家人哀嚎說沒有錢,但腳上穿著名牌鞋子。家裡無法負擔去請律師,怕對方會脫產之類的,出院到現在對方都沒打過電話,也不曉得要如何去準備上法庭該準備的東西,也還在等法律通知。

對方家人表示他兒子說他闖橘燈,筆錄上我沒有提到目擊證人的話,上法庭是可以請目擊證人作證嗎?賠償金額怎麼定?該做什麼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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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N 103-01-22 11:52

請問:
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
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

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強制費用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因為強制險不會去受理鋼釘的費用

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我目前狀況只能支付7萬元,對方也願意接受,除了簽收據之外,此外有附加條件”若我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若對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及車損”。但因對方不能接受撕破臉,7萬元也沒給。我還是有繼續傳簡訊關心對方。

前幾天上調解,對方大開口求償50萬(兩次開刀20萬+精神+上班12萬+媽媽在家她照顧無法上班)我拒絕,直接上法院,對方又改口說那負擔醫藥費20萬就好。

我是個學生真的無法拿出這麼龐大的費用,我也有受傷如果他告我傷害,我反告他傷害能成立嗎?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呢?
對方一直認為說被撞的不可能是主因者態度很差。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2.至於民事賠償部分 如果無法和解 對方要請求也是需要提出受損害之證明 然後再依過失責任比例去扣除 所以如果對方需要負擔主要過失責任 對方請求要超過15萬元應該有難度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SHN 103-01-22 12: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 (恕刪)

您好: 

會不會因為我只是皮肉傷,雖然告的成,卻失敗呢?這樣互告的話,易科罰金是會怎麼算?

對方現在咬死說我撞他,他受傷大,卻沒有去釐清事故責任路權問題,初判表單上未寫說我超速,當初發生事故時,我也是起步沒多久而已,所以超速這部分就沒有我的責任對吧 ?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我方沒請律師這樣勝算會比較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故您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初判表之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對方有委請律師協助,建議您亦可委請律師加以協助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R 102-12-21 02:52

你們好,家兄前些日子開車撞到一輛機車機車上有三人或多或少都有受傷,最嚴重的是粉碎骨折,當下警方由錄影大致判定,我方肇則約三分,對方肇則約七分,因車子本身有保險,當下打算出險賠償對方,直接和解,但對方堅持不和解也強調是我方的錯,堅持提告,想請問,這種情況下對方可以提告嗎?如提告對方要求的金額我方需全權負責嗎?亦或是只需負責30%呢?提告我方會有法律問題嗎?如案底之類,請解答,謝謝

1.如果照你所述的 你們對於車禍事故發生也有過失 倘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犯罪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對方如果要求賠償 除了要證明損害的因果關係外 還要扣除與有過失責任問題 所以你們確實可能只需負擔其中一部分責任 對方無法完全索賠 3.但如果沒和解 不要忘記你們還是有刑事責任要另外處理

如果進入訴訟,通常還會送鑑定,不會只憑警察的初步判定,如果鑑定結果你們有過失,那是會構成過失傷害,不過在民事賠償的話,對方也有過失時,你們的賠償金額就會相抵而減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您可申請如行車事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責,確定分擔比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雨 102-12-15 17:15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興路四段方向前進,行徑間也一直靠路邊行駛,而對方騎機車則是要騎往樂業路,結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從後方撞上我們的車牌,由於撞擊力道很輕,被撞的當下我們根本沒感覺被撞,是大約一兩秒後聽到後方有人哀叫,男友立即停下查看對方傷勢,並報警叫救護車。醫生診斷後對方摔成粉碎骨折

之後也向警方申請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初判表上顯示對方未注意前車狀況,我方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這樣我方有責任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嗎??

由於我們也協助對方申請強制險了,結果對方現在還要求十萬的醫療費,我們連對方到底是怎麼撞上我們的都不清楚,結果對方現在一口咬定都是我們的責任,對方也不管警方的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的結果,想請問如果要上調解,這兩張可以當作我們調解的依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場圖及初判表當然可以作為調解之依據,以便讓調解委員了解整個案情,本件依您們所述,過失責任應可歸屬於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雨 102-12-15 17:51
回覆 小雨 的發言內容: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 ... (恕刪)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初判表上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那我方還有責任歸屬嗎?是否其實根本不用賠錢給對方?

 您好:若您方完全無過失,就無賠償之問題,至於是否給付慰問金,則由您們自己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可作為調解依據之一,為若您若不服初判表,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取得一合理之調解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ommi 102-11-01 16:19

您好:我在8月中旬上班途中騎機車跟人相撞

對方也是騎機車,我在內線直線行駛,對方騎左邊突然右轉讓剎車不及擦撞滑倒

對方沒有受傷,而我粉碎骨折,我需要復健一年以上

我們也有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初判分析表

肇事原因:卻是我未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突然右轉我怎麼保持距離

之後對方有出來說只願意理賠機車強制

我之後的開刀醫療和復健,跟我半年以上沒辦法上班

請問這是否可以跟對方要求理賠

 

 

訴訟中可另聲請鑑定,如對方過失比您多,您可請求醫藥費工作薪資,喪失的勞動力,增加的生活費用,精神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疲勞闆 102-08-31 19:30

前幾天和朋友相約要去打保齡球

在路途中遇到了一個爸爸挑釁我們前後還載了他的小孩

之後她還想騎車假裝要撞我們結果我們想說他有載小孩不想跟他吵

到最後停在紅綠燈下那位先生自己騎車過來嗆聲結果我們就打了起來
(我當時站在旁邊很驚慌但是沒有動手卻不知如何是好)
結果那先生嗆聲說還會再遇到

因為保齡球館很多人我們在外面聊天晚上十一點多差不多該回家了

結果我兩位朋友騎著機車走人時到了門口要轉彎突然被一台廂型車攔下

結果十幾二十人拿著棍棒揮舞亂砍我嚇得發抖我也被追的很慘還被打

到最後躲了起來報警過不久我回到事發現場發現我的機車被砸的粉碎

之後到了警察局做筆錄我只要求對方賠賞

要求賠償要走上少年法庭嗎?

如果對方要告我們是不是要走上少年法庭?(我今年十七歲)

 走上少年法庭需要注意什麼

聽說少年法庭一定會通知學校這樣我就會被退學

有方法可以不要通知學校嗎...(學校管很嚴通知學校一定會被退學...)
如果對方要告我傷害告的成嗎 

 

您好:1.您僅針對車子的部分提起損害賠償,涉及民事案件,與少年法庭無關(少年法庭是針對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2.倘若對方告您們的話,必須要涉及刑事案件(如:傷害)才會送少年法庭,如是民事求償則不會。3.如果法院要求學校看管,那麼學校訓導處才有可能會知道此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至於對方告您傷害是否會告的成?第一,你是否有動手,即使沒有,仍須視當時的事實情況是否會讓法院認為你與朋友們間是成立共犯,謝謝。

葉先生 102-07-17 16:56

在102年4月4日晚23時6分,本人葉先生騎乘B車載乘客陳小姐沿路邊約2M距離(路寬約7.4M)以時速30~40間等速順道路方向往北行駛.行駛過程中,遭黃先生騎乘A車從B車右側正面撞擊.

此事故造成A車及B車毀損,本人葉先生一門牙斷裂,右大腿骨開放性粉碎骨折(位置靠近膝蓋,骨折部分有用鋼板及11支鋼釘固定)及左手關節囊破裂.乘客陳小姐右足第一趾骨,第三,四蔗骨及右3掌骨骨幹閉鎖性骨折.黃先生初次看到其左手有用三角巾固定,後來幾次看其就跟正常人一樣無任何異狀.

根據初步分析報告,黃先生酒測值達0.98及行車未靠右行駛,本人葉先生酒測值為0.00及行車未靠右行駛.對於事發經過黃先生及本人葉先生皆無印象,但本人在行車過程到事發當中,在對向來車方向並無看見任何車燈顯示.乘客陳小姐表示看見A車時已出現於B車的右前方不到1M的距離,撞擊後黃先生貼在B車的前板上,而其A車從B車的右側向後滑行一段距離後倒在地上.

另外,根據初步分析報告擷取監視器畫面,可以發現黃先生騎乘A車的移動速度約有本人葉先生騎乘B車的4~5倍.

乘客陳小姐經過4次門診已無需再看診,診斷證明書上記載須休養2個月,需人看護1個月.乘客陳小姐目前右手及右腳無法出力,本次事故造成其內心的恐懼,對於個人行車及道路安全極為不安.

本人葉先生住院達21天,診斷證明書上記載需持續門診追蹤,生活需有專人照顧.至今,右大腿骨折部分尚未癒合,右腿仍腫脹,右腿膝關節及左手手腕無法自由彎曲,須進行長時間的復健運動.門牙斷裂因行動不便尚無法就醫處理.生活起居上需依靠輪椅等輔具及人員照顧.

 

事故至今,已達3個月之久,黃先生於本人葉先生住院期間有探望3次,其家屬口頭表示會願意負責,其對於乘客陳小姐鮮少理睬.

5月31日以偵字案於地方檢察署偵查庭開庭,庭中3方願意採和解方式處理.

6月18日於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第1次調解,本人葉先生及乘客陳小姐提出調解金額與黃先生.調解過程中黃先生及其家屬針對調解內容鮮少答話,調解委員就要黃先生將相關調解金額資料帶回去研究,再跟本人葉先生及乘客陳小姐聯繫,最後雙方都有意再至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6月22日黃先生電話告知本人葉先生及乘客陳小姐,他沒有錢,他要分期付款,調解金額其請教過專人可以從強制險支出,要我跟陳小姐多向強制險申請金額,這樣黃先生自己就可減少支付,對於調解內容隻字未提.

7月17日以調偵字案於地方檢察署偵查庭開庭,才知調解未成立,黃先生告訴檢察官直接法院審理.

本人葉先生及乘客陳小姐皆希望採用和解方式處理此事,無須走到法院這關,因本事故已經造成本人葉先生及乘客陳小姐諸多活動及課程參與,未來計畫皆受到重大影響.另外造成本人葉先生無法工作無任何收入,以後又要到法院這關,對於未來經濟影響甚鉅且不利本人葉先生的休養.對於黃先生的誠意深感失望,請問後續又該如何處理??

本人葉先生請求賠償金額共130萬,內容含一年的薪資45萬,一年看護費用24萬,一年復健及門診交通費用11萬,50年(30歲至80歲)精神賠償50萬.

乘客陳小姐請求賠償金額共20萬,內容含多為精神賠償(30歲至80歲)

沈恆 (沈律師) 102-07-27 18:53

和解必須雙方有共識才行,是無法強制要求的。既然對方已表明無法達成和解,若要請求民事賠償,就只能由法院處理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Nick 102-07-03 03:15

近日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車黃燈待轉左轉, 

對向卻忽然衝出來一輛機車進而發生碰撞, 

對方也因為如此受傷,對方傷勢大腿粉碎骨折, 

事後再做第二次調解時,因大夜班剛下班, 

在沒有充足睡眠的情況下就隻身前去調解, 

簽下為數不小的30萬和解書, 

內容以下: 

 

本當事人間 車禍傷害 事件,於中華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 

在 XX 公所調解室,經本會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聲請人於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許騎乘機車車號 XXX-000 

於 XX 路與 XX 路口與對造駕駛自小客車 0000-XX 發生車禍,至兩造車輛損壞、 

聲請人身體受傷而引起糾紛,今兩造同意由本會委員獨任從中調解,雙方合意, 

達成和解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自行負擔車輛修理費用,不向聲請求償。 

二、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賠償聲請人醫療費用、車輛修理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 

計新台幣(同下)?拾萬元整(不含強制險) 

三、1. 付款方式:兩造同意,對造人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共 00 期。 

自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至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每期(月) 00 日前將現金 

XX 元整給付聲請人收執。 

如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2. 以上共計?拾萬元整。 

四、兩造民、刑事責任不予追究。 

 

筆錄調查解果、經當場向兩造當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之委託代理人 XXX 簽名蓋章 

對造人 XXX 簽名蓋章 

 

以上... 

 

但事後發現自己的薪水無法支付內容所敘述之分期金額, 

因當下對方以刑逼民之方式讓一人前往調解的我心生恐懼, 

事後發現並非對方所誇大之言詞, 

讓我十分懊悔簽下自己無法負擔的賠償金額, 

我絕對有誠意賠償對方,但自身能力有限, 

又加上剛換工作,且在外租屋,開銷甚大, 

一般開銷就已占薪水的八成以上,絕非玩樂之餘, 

調解完回過神以後,才知簽下鉅額和解書, 

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以覆議

又或接下來該如何處裡?

 

今日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以車禍鑑定判定對方肇者為主要,

是否可以撤銷?

應該說是否可能撤銷?

 該和解並非絕對對你不利,倘若最後你被認定過失傷害,除需背負罪名並繳納罰金外,加上對方大腿粉碎骨折之損害賠償,恐怕不止30萬元。

陳檸檬 102-03-15 15:49

請問,我去年撞到一位六十幾歲的婆婆,對方腰椎粉碎骨折,到目前為止三個半月了,開刀傷口已經恢復了,但目前就是有後遺症,腰痠不久站久坐,目前都會帶護腰,後來他們要求67萬多,其中包刮精神賠償20萬,工作損失17800*6=106800〈可是他沒有再工作〉,看護費36000*6=216000〈他是子女請假回家照顧〉但他們有醫師証明說往後不能完全好,還有一些器材費依藥費等等總共67萬多,請問這樣合理嗎,真ㄉ很著急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38
回覆 陳檸檬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去年撞到一位六十幾歲的婆婆,對方腰椎粉碎骨折,到目前為止三個半月了,開刀傷口已經恢復 ... (恕刪)

您應該拿車禍鑑定報告書給律師,以及跟當地律師詳談。

如果您在高雄,可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6

對方提的數額沒有獅子大開口,

如果沒辦法接受這樣的金額的話只能讓法院判決了

樂高 102-02-22 05:11

小弟去年10月發生車禍  導致小腿粉碎骨折.開放性骨折

經開刀 需看護2個月居家修養10個月

對方2個人輕微擦傷

因為我是直行車向左迴轉  對方來車直行撞到我

筆錄時警方認為我是回轉車必須讓直行車 所示我過失比較重

對方機車保險公司也認為我是回轉車我有錯

我想請問  如果錯在於我 但是我受傷嚴重

對方輕微擦傷 我只能讓對方機車保險公司陪那一點錢嗎?

因為這場車禍讓我必須1年不能上班 也是對方撞上我的

難道我就只能算自己倒楣嗎?

1.如果對方完全沒有過失 那他沒有義務賠償你損失 2.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賠償部分互相都會有過失相抵問題 因為你過失較大 你要自行負擔過失比重 所以可以獲得賠償金當然較少

jiun 102-01-09 22:00

我先生是直行車被對向欲左轉的轎車撞到...
雙手粉碎骨折...目前石膏已拆..
但現在需要復建,也還不能搬重物(他的職業需要搬貨開車..)
對方--沒事--只有車牌地方部份損傷..
因為對方從一開始來看個2次就置之不理(我們也沒對他不客氣或 不禮貌)..
警察叫我們合解...
但對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來看要不要合解...甚至是說關心一 下傷勢
是真的覺得太沒誠意..我們才提告...

目前我們程序是...
我們告對方"過失傷害"...
法院也有開過一次庭..
後來來公文說要送"鑑定委員會"..
現在鑑定公文也下來...
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
次因--酒駕(我先生有喝酒0.31)

現在法院也來傳票要再次出庭.....

想請教說...如果我們要求對方賠償...
要在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
要如何去列舉???直接在白紙上列1點2點這樣嗎??
也上網去查過資料..但沒有範例實在不知該如何下手去寫...

另外對方的強制險也被我們請下來了...約三萬多元!!

補充一下:事發至今才快3個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2:57

還在檢察官偵查中吧?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既然你們先提告訴 要等刑事部份起訴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不然就是要直接民事起訴

用狀紙的格式逐項寫下你們的請求項目  要檢附單據 

司法院網站有狀紙格式下載,內容細節部分如真的不會寫,建議你們請教律師等專業人士。

現在就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免時效超過

 

侵權行為之時效為知悉時起算兩年,考量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暫時不需要繳交訴訟費用,一般均不會在檢察官起訴前直接提民事訴訟,而是在檢察官起訴後,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如自案件發生至今,已經快到兩年(如再半年就兩年、或再二個月就兩年),且檢察官遲未起訴者,才建議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101-12-26 17:09

律師們您好:我上個月底發生車禍,昏迷ㄌ2天,而且我臉部顴骨與鼻子軟骨粉碎斷裂ㄉ很厲害,所以有開刀,頭部也輕微腦震盪,在醫院也躺了12天~~~~~~對方剛開始是很有誠意,有請看護照顧我,醫療費和看護費還有維修ㄉ車子也都有先繳費~~~~~但是我出院後,要回診ㄉ費用計程車費,和我受傷這一段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 還有精神費用,他一概不處理,只願意包一個紅包就要讓事情圓滿落幕
因對方是汽車,而我是騎機車,我們是對向,但對方是轉彎車,而我是因為機車道都被一些雜物占用,而切出來汽車道,過ㄌ路口沒馬上切回機車道,但對方也還沒道路口就提早轉彎了,而我反應不及就迎面跟他 撞上了
對方的態度很惡劣,他一直說他很有誠意,但是我感覺不到,因為他說我在跟他談薪資賠償和精神賠償和一些回診ㄉ收據很不合理,這樣他說他也可以跟我申請精神賠償,請問,這樣合理嗎?
不能說一開始你表現出來ㄉ誠意十足,等我出院後就一概不理吧!

對方是說車子不是他的,而車子的主人不想讓他家人知道,所以並不願意讓他出險,假如真的談不攏而走到法院,車子的主人不用出面一起解決嗎?

1.如果有受傷 還是先依法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 2.之後不管是修車費 醫療費 不能工作損失 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 核算出金額後再跟對方談 3.提告訴後 應該還是會通知車主 談保險相關事宜

kook68727 101-07-18 20:48
律師您好 因朋友欠我錢"我去慛討反過來被打斷手腳"粉碎骨折汽車損壞但有驗傷單沒有證人構成傷害罪嗎? 但我有對方開給我的支票但印章不對~可以當做物證嗎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3:35
對方開的支票只能證明對方願意付你錢,並沒有辦法證明他有打你,很難當作傷害罪的證據
kook68727 101-07-18 20:38

因朋友欠我錢"我去慛討反過來被打斷手腳"粉碎骨折汽車損壞但有驗傷單沒有證人構成傷害罪嗎?

有對方開給我的支票但印章不對~可以當做物證嗎

 1.先提刑事傷害告訴再說

    是否可以成罪是另一個問題

 2.至於借據本票

   只是從可以從旁佐證你說的應該不是空穴來風

   兩邊確實有金錢債務問題

   延伸傷害案件

蒼之痕 101-07-15 09:57

本人父親與友人聚會後乘坐計程車回工務所,途中行經十字路口,遭一自小客車由左後方之側面強烈撞擊,造成計程車司機及本人父親重傷,事後對方僅來醫院探視一次,且態度極為不佳,僅說一句:找我保險公司,毫無悔意(以上為大致情形)
根據事故鑑定報告指出,計程車是在主要幹道上(三線道不含機車道),閃黃燈,而賓士(對方自小客車)是位於支線且雙閃紅燈,闖越三線道及中央分隔島後,衝撞計程車,計程車遭強烈撞擊,偏離一車道後失控衝撞中央分隔島,計程車司機肋骨斷三根且插進心臟,雙腳骨折韌帶斷裂,本人父親右手肱骨及肱關節粉碎開放性骨折,雙腳及臉部有撕裂傷,眼鏡碎裂,右眼球也有外傷
問題
一'根據事故鑑定報告,對方根本沒踩煞車,直接衝撞計程車,且事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所以能否除傷害罪外,也以殺人未遂提告?
二'因賓士車之駕駛非車主,且為十九歲之女性,十九歲為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所以民事部分能否向其監護人和賓士車主及計程車司機請求連帶賠償?
三'能否提供民事刑事對於此案件的相關法條?我們打算自擬狀紙
希望各位律師大人們能不吝指教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蒼之痕 101-07-15 20:14

不好意思~麻煩能引述一些民法刑法裡的具體條文嗎?

馬可 101-05-14 13:22
一輛A汽車與一輛B機車發生車禍後B機車倒在機車道上,事後約2分鐘左右C機車撞上B機車導致事故。
B機車在事故後人在人行道上等待警方處理,並未在後方擺放警告標誌及通知後方來車有事故發生,當時只有A汽車汽車道上後放擺放警告標誌。
因當時為晚上天色昏暗機車道上並未設置路燈導致C車未發覺前有方車輛因而撞上。
C機車只有撞上B機車的車輛並未撞到人,事後C機車人因摔車導致鎖骨粉碎骨折
住院完後去警局做筆錄後警方卻告知C機車車主因為B機車車主人因為受傷而沒擺放警告標誌,C機車未注意前方動態所以為C機車的錯誤,因此要與A汽車共同賠償給B機車車輛維修費用。(但是當時B車主只有身體嚓傷人可以自行離開道旁人行道上等待警方)

小弟為C機車駕駛

事後小主動找B車談和解對方要求我賠償機車維修費,我想請他申請強制賠償我的醫療費用他卻不願意申請,因此和解未談成。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下只有C機車責任嗎?B機車責任?
    後續該程序該如何處理?
靜水 101-05-16 09:42

強制賠償可備警方開出三聯單自行到B車保險公司申請,2年不行使失效(不要太聽警方的?)

LIN 101-04-14 14:04

1.初步分析說我方支道不禮讓幹道,對方未注意號誌,我方無人傷亡,對方駕駛受傷,雙方都是騎機車,

現在無煞車痕,監視器,對方受傷程度是脊椎兩節骨頭粉碎有開刀治療,在醫院住的期間跟復建大約有3個月左右,經過兩次調解對方金額提出50萬,我方無力償還,所以宣告不成,現在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請問往後要如何應對?

2.是否我方責任比較大?

3.是否過失一定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1-04-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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