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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分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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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0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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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真的快被這個二房東給氣死了>-<煩請各位解答
    今年9/27日跟房東簽定一般制是合約 租約從10/1起(無到期日),每月的1日給房租 押金為一個月,承租範圍是店面的一半(承租範圍為口述)契約上填的是店面一樓
    1。9/30就地方結束後就直接搬到新址,之後就是噩夢的開始了;隔天在整理的時候就告訴我這裡不行那裏不行的,我說那跟我們當初說的不一樣,竟然回答我說,喔那是我們認知的不同,不明白你已經承租給我了,這個地方我就有使用權,告知你我要做甚麼是尊重你,你沒有權力干預,又回答拉:不然你搬走,合約我們撕掉都不算數,...........,最後我使用的空間變小了,租金不變。

    2。客人借廁所,他不外借還說客人如果有性病他們都不知道,...........,所以廁所不外借,只能自己上。還嫌棄我朋友多= =

    3。10/30在自己的地方架設了,從外觀判斷類似行車紀錄器或是錄影機的東西,往我的地方照。

    4。收聽音樂跟廣播,音量比我在家裡聽還小,他說魔音傳腦= =

    5。當場有她先生跟我朋友在場,罵不要臉

    其實做生意是和氣生財,我不想要跟他計較,已經著手再找店面,也已經跟他們說了,可是越來越誇張,不知道我該如何取證或是有相關的法條可以遏止他們的行徑
    (後來打聽了一下,跟他們分租的店家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當初也是用隔壁派克的名義招租的)

    錄音是否涉嫌違法?二房東裝設行車紀錄器在店裡面,往我那照是合法嗎?
    既然承租給我?那我不可以做我自己的事???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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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0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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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租賃物的部份,倘若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您可以在不破壞租賃物、不違反法令的情況下,自由使用該租賃物(因為您提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無法判斷。),倘若房東事後做不合理的限制,應屬房東違約

    2、錄影的部份,依法對方可以架設,但是不能直直的對著您的空間錄攝,但是因為該空間倘若是作為開店之用,則屬公共空間,較難阻止,但是您仍可要求對方必須不得將錄影畫面挪做他用,並且於搬走時要求刪除有關您的內容,或簽立切結書

    3、建議您,倘若要租店面的話,不要使用制式簡易的租約,這樣無法保障您的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