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土地持分問題

土地持分問題

  • kevnli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9 13:56 
  • 文章人氣:2389
  • 個人積分:34
  • 你好:我有一問題 目前與一位先生共同持有一份土地,各持二分之一 ,目前他在土地上農作,我要如何寫存証信函通知他,我對土地有1/2 之權利,並告知他如要在土地上農作需經分割後才能繼續他的農作 謝謝另外有何比較好的方法呢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9 14:16 
  • 文章人氣:285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是兩個共有人 應有部分各佔2分之1 則共有物之使用勢必無法達成多數決協議 2.共有人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應不得擅自使用共有物之全部或一部 3.你可以這樣表達給對方知道 如果仍繼續使用 將透過訴訟程序依法主張 4.至於是否要分割 就看對方是否願意協議分割或是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kevnli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9 14:26 
  • 文章人氣:312
  • 個人積分:34
  • dear 你好 關於 3.你可以這樣表達給對方知道 如果仍繼續使用 將透過訴訟程序依法主張 此部份是否可寫存証信函呢 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9 16:58 
  • 文章人氣:328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存證信函是意思通知,所以您尚有可以將採取法律行動等語寫入存證信函中,當然您也可以請律師代擬,以免漏一掛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0 12:00 
  • 文章人氣:253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是此,若無相關分管契約約定,您丈夫即要使用土地,您可依第821條規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請求將該共有土地返還之。您可寄存證信函律師函或直接起訴,均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0 14:21 
  • 文章人氣:323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因為你也是所有權人,建議你發函告知如仍繼續耕作,將提告竊占罪,並要求支付租金,逼他與你談判,看是要協議分割或者由他將土地全數買下.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