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打房東,租約沒約定但房東可以終止租約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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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9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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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打人非契約內之解除契約事由,則似難以此為解約原因,應找尋另外之解約事項。又關於打人部分,雖為打到造成受傷之結果,但仍可能有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違反之可能。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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