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案件上簡易法庭該如何處理??
- Leo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3 16:28
- 文章人氣:1286
- 個人積分:2
-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事故
對方騎機車從路邊要橫越馬路到對面
我則是騎機車直行經過,行經事故地點前
有依稀看到對方在路邊(印象不深,當時做筆錄時提到有說有大約看到一台白色的機車在路邊)
再過去之後對方就直接騎出來在路中間發生撞擊
對方車輛倒地滑行,人員跌坐在地上,車速並不快因此對方並無明顯外傷
以上是筆錄的大約內容
前天收到初判報告時看上面列出的可能肇事原因只寫了
對方涉嫌起駛前,未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但是在昨天調解時主任委員提出73分責,對方卻執意進行法院訴訟
想先詢問這樣的狀況要提起訴訟是否有較快速的方式? 簡易法庭?
因車禍當天對方並無明顯外傷,且第一次調解時並無提出驗傷報告等就醫證明
如此對方要求醫療費用是否須請他提出相關證明? 驗傷報告是必須的嗎?
機車修復估價單價格是否僅做為參考用?
初判報告於法庭上是否可做為一項提供法官參考的依據?
還是一定得要等行車事故鑑定的報告?
若最後必須進行法院訴訟
我方一定需要備齊的資料有哪些呢?
感謝看完此篇,若有錯誤的觀念煩請用力指教!!
也希望在此的各位律師大能給予一些幫助
感謝各位!!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3 16:59
- 文章人氣:572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您似為無過失,若您為無過失,您似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反而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失。若對方對該初判表有爭執,會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鑑定結果,您仍為無過失,而對方為有過失,您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