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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不願出租

  • 阿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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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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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父親擁有一間老房屋,但是是和其他好幾個人共有,已經出租數十年,收得租金依擁有比例分配

    日前,其中一位共有者(擁有300/1600)告知大家,說希望他能分得更多,大家當然不同意,於是他告知「那我不願租了,若你們私自出租,你們就犯法了,等我來告你們」

    上網查了一下,似乎真是要全體共有人同意出租,才能租。但是這樣我們其他人如何維護我們的權益呢?

    謝謝!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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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4 15:21 最後編輯日期:103-01-1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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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人和應有部分合計超過半數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同意的人裡面應有部分超過3分之2也可,不是全體同意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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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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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前二項所定之管理,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時,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聲請,以裁定變更之。共有人依第一項規定為管理之決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共有人受損害者,對不同意之共有人連帶負賠償責任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是此,對方之應有部分尚未達三分之二,即使其不同意,若仍達門檻,仍可出租,而無相關違法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阿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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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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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共有人和應有部分合計超過半數同意就可以出租,不是全體同意

    感謝黃律師的回覆!

    在 law110 網站上,也有看到因為 1/8 的共有人不合群,搞的很複雜的狀況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156

    另外我們之前有找過房仲,他說「賣的話,只要多數同意即可,但租的話就要全數同意」,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很擔心

    想再次跟你確定,所以您是說,只要我們其他 1300/1600 的人願意出租,我們就可以不用理會他,把房子租出去是嗎?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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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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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但目前僅為出租,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與民法第820條規定相仿,均採多數決制,似非民法第819條規定之全體同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