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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受傷家屬 來電內容是否構成恐嚇?

  • s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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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9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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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在12月初與人發生擦撞(雙方皆有保險),我方為汽車,對方為機車

    對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我方為未減速慢行並作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對方兩人小腿骨折,一人臉部挫傷,我方人員未受傷

    但12月份對方家屬來電說要是我沒賠到他滿意,他就要找人修理我

    說他已準備好在等我,要我小心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威脅,等到合解

    就沒事了,但是我又擔心他真的有所動作時,我會沒証據

    所以之後我跟他每次講電話,都有錄音,今天第一次調解  對方開價120萬

    我方保險估算應為30萬上下,因雙方落差過大,所以調解失敗

    對方早上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在下午又來電說要告死我,一定要把我

    抓去關,而且關完之後也會找人修理我,從12月份到現在我已經接到4.5通

    這樣的電話,內容都是要用社會事處理我,要叫兄弟來打我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恐嚇(有電話錄音檔),我家人跟我現在都不敢單獨外出

    如果成立  想請問

    1.這樣的恐嚇刑責是如何?

    2.普通過失傷害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認定我會入獄、但我無前科,並無肇事逃逸)

    3.何時是提出的較好時機?  ( 訴頌前、法院判決後)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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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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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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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比較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您可以安心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2、是否提起恐嚇告訴,您應該斟酌自己是否確實會受到生命威脅,畢竟您於民事訴訟開庭時難免還是會遇到對方,您可自行斟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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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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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有說要教唆人家打你  確實屬於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行提出  這樣可以再跟對方談和解條件時一併談  或許對你比較不會完全不利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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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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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恐嚇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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