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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以不實的簡訊內容 意圖使我放棄權益 他並從中獲利

  • 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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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4 16:42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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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教一下  原先我在網購上與人有糾紛 

    然後我到了消保會納申訴 案件也受理了

    幾天後賣方卻突然傳了一封簡訊給我

    內容是他說他以致電給消保官 消保官對他說

    他所賣的商品不適用於七天鑑賞期  所以他不會幫我退款退貨

    之後我致電消保官 得知原來他傳給我的簡訊是捏造的

    他的商品不但適用七天鑑賞期 而且物品屬損壞 無關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消保官甚至沒有這樣對他說過那些話

    請問他這封簡訊行為 是否以達到 詐欺的要件?

    若是他堅持不退款退貨 使否也達到侵占的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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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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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應該只是消費糾紛,尚無法構成詐欺或是侵占罪,不過還是可以蒐集證據之後提告

    2、此類消費糾紛,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狀提告,避免日後發生誣告爭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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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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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剛剛才發現有回應 再次感謝回覆 但仍有疑問 懇請曹律師能再次解惑

    如果他本身寄來的商品早已損壞 依民法354條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我是否有權因物品損壞而要求解除交易契約 如果我有權這樣做 但對方卻堅持不退款退貨

    聲稱這是運送過程中的碰撞導致損壞 與他無關 說是如果我要退回修理 需額外支付費用

    甚至在最後還用簡訊誤導我 騙我說消保官對他說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所以他不用賠賞我

    因此出現兩個問題 其一 物品並非因鑑賞不滿而退貨 而是因為物品損壞

                             其二 當我致電消保官消保官卻回應我 賣方說的話並不成立

    其第二點為什麼還不能構成詐欺> 詐欺不是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例如行使假文件及作出虛假陳述等。 為何不能構成? 還是詐欺詐騙不同? 

    還有個問題 如果對方一直不肯退貨退款 也一直拖延不理會   我的錢還在他那 這樣他還不算是侵佔我的錢嗎? 這些過程簡訊我都有留下 難道這一切 我只能摸摸鼻子認賠?